2月18日,林森浩一审被判死刑,其父法庭外掩面哭泣
复旦177名师生签名的“求情信”
5月6日中午,网上一则“复旦177名学生联名上书上海高院为林森浩求情”的消息,让这起备受关注的案件再次成为焦点。
这封“求情信”希望法院不要判处“死立决”。它迅速导致两种对立观点的激烈交锋——一种认为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量刑过重”,另一种则痛斥“求情”是投机,“慷他人之慨”。
羊城晚报记者采访了“上书求情”的参与者、持不同意见的复旦学生、本案被害人黄洋的挚友以及林森浩的律师。尽管观点迥异,但几乎所有人都提及谨慎对待生命。
审判是法院的事,有无一封“求情信”对最终结果不会、也不应该有影响。但这封信带来的关于“生命”的思辨讨论,值得关注。
“求情信”
“他并非恶贯满盈之徒”
177名学生签名的“求情信”,以“复旦学生”的名义直接发给本案二审法院——上海高院,请求不要判处林森浩死刑立即执行。仔细分析这封信,主要主张有二:
首先,生命是珍贵的。世界上已有127个国家废除了死刑(俄罗斯也事实上停止判处死刑多年)。美、日虽未废除死刑,但都极为慎重。中国经济社会在高速发展,“以渐进方式逐步废除死刑”是大势所趋,应该从林森浩案这一个案开始。
信中还说,林森浩的同学们了解后认为,林除此次涉案的严重行为以外,并非一贯凶残,即“他不是一贯的恶人”。他平时的表现恰恰是比较好的,如“对学弟学妹热心,肯帮助他们”,“对病人是负责的,态度是认真热情的”,学习、医疗实践认真踏实。他性格十分内向,喜怒不现于形,讲话直来直去,但学习和科研能力很强。又如,参加研究生会的义诊热情积极。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时,家境贫寒的他从生活费中省吃俭用捐出800元(每月生活费仅200多元),是同学中捐款最多的人之一。发表过8篇学术论文,得到过国家奖学金(2万元)。此外,病人送的“红包”,他坚决拒收。他平时节俭、朴素(农家子弟,母亲还患有心脏病)。
总之,致信的学生们认为,林森浩不是恶贯满盈的人。信中提到:“今年全国两会上,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强调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故建议不要判林森浩死刑立即执行,给他一条生路,让他洗心革面,终生痛悔自己的罪行,并在将来有机会照顾好黄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