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重庆市教委了解到,《重庆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区县学校食堂日常管理规范》近日出台。《规范》要求不得制售凉卤菜,不得供应隔夜剩菜、剩饭,不能加工发芽土豆。
根据《管理规范》,学校需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参与送餐或分餐的教师以及临时工作人员都必须在岗前取得健康证明,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每日晨检,保持良好个人卫生。米、面、油、肉、蔬菜、主要调味品等大宗食品必须实行统一招标、定点采购。严禁采购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包括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掺假掺杂、超过保质期、感官异常、手续不全等。不得制售凉卤菜,不得供应隔夜剩菜、剩饭;不得加工发芽土豆,四季豆、菜豆、豆浆必须烧热煮透。市教委要求,学校还必须在就餐场所公示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员、举报投诉电话、食品安全量化分级检查结果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每周食谱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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