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负责人。
海口网5月21日消息(海口网报道组)由于在前两次的采访中,海南省全脑记忆研究会秘书长刘科夫并没有向记者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其具备办学收费的条件。究竟海南省全脑记忆研究会是否具备办学许可?带着这个疑问,海口网记者来到海南省教育厅行政审批办公室进行了采访。
海南省教育厅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人金林告诉海口网记者:“海南省全脑记忆研究会是按照国务院1998年10月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依法向省民政厅登记成立,且具有法人登记证书的社会团体,省教育厅是其业务管理部门。但因为其本身是社会团体,不是民办学校,所以是不具备办学许可的。”同时,这名负责人还表示,社会团体只能按照相关章程以及业务规定的范围开展活动,“其收入的主要来源是会费,其它的有捐赠、政府资助以及业务开展带来的收入。”
此外,这名负责人还表示:“按照正常的程序,王女士(化名)如果质疑海南省全脑记忆研究会,可以先向该会的登记管理部门(海南省民政厅)提出它的违规、违法行为,然后作为业务主管部门的省教育厅再协同省民政厅进行相关的调查。如果王女士所反映的情况属实,那么民政部门将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的要求,做出相应的处罚。”
据了解,目前王女士已于5月20日下午来到海南省民政厅递交了相关材料。此外,王女士还表示:“为了维护个人权益,我将考虑走司法程序。”
关于此事,海口网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