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6岁的余婷,200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从华中师范大学毕业。2007年,怀揣着对教育事业的热爱,她进入海口市金盘实验学校担任数学教师,现任学校初中数学组组长,因其做事严谨、雷厉风行,学生们给她起了一个亲切昵称——“余哥”。

广州出台学生学籍管理新规:一生一籍 籍随人走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4-05-22 15:02

  王云涛/漫画

    广州出台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新办法——

    没有学籍,想转学?未必行得通! 昨日,广州市教育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今后须按照“一生一籍,籍随人走”规范管理学籍。为此,市教育局还总结学籍管理“负面清单”,以此规范择校转学、中学挂读、学校班额超编等违规情况。

    每年6月20日前

    地段小学要完成学籍数据

    “广州从2004年开始实行电子学籍管理。”昨日, 广州市教育局副局长江东介绍,教育部于去年9月发布规范学籍管理要求,提出学生终生学籍号制度,广州由此在现行学籍管理基础上做规范,出台新的管理办法,其核心为:一生一籍,籍随人走。

    江东透露,“一生一籍”首先要规范学籍的建立,未来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学生学籍都应在该学段起始年级建立,“学生到非录取学校就读,不能建立学籍将追究收生学校责任”。根据要求,地段小学每年须在6月20日完成学籍数据整理,并在春季学期结束后一周内报区教育局完成学籍建立工作,今年的工作时间为7月19日,其他小学学籍建立工作须在每年9月15日前完成。

    为何强调“起始年级”建立学籍?江东称,此举主要为掌握学生的学籍异动情况,比如未来广州将实行异地中考,要求考生须广州连续三年的初中学籍,“如果学生从初二或初三转过来,是不符合要求的”。

    列工作负面清单

    通过转学获学籍将行不通

    为了规范学籍管理,昨日,市教育局还专门归纳“学籍工作负面清单”,罗列十大规范行为。其中,明确提出中小学校不得招收无学籍学生就读,学校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和办学规模招收学生建立学籍。

    往年有中学生没有达到广州高中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就先到省内其他地方的学校找个高中来读,获取当地学籍,然后通过转学的“曲线”办法获得广州高中学籍,未来这样的空子将没得钻。

    根据《通知》要求,普通高中阶段学生转学,在广州参加中考但达不到当年广州市中考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广州市户籍学生,原则上不得再通过转学方式进入广州市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在广州参加中考达到当年中考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但未被统一录取的广州市户籍学生,如从市外转入广州,需根据其参加广州中考的成绩转入到相应或以下批次普通高中学校。

    每周四上午

    教育局受理学籍异动申请

    规范学籍管理后,学生因转学等造成学籍变动,如何处理?

    根据“籍随人走”原则,在原学校没有建立学籍的不得转学,学校也不得接收未建立学籍学生。

    昨日,市教育局还强调,学生从外市转入广州,除了转出学校加盖公章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也需在学生转学申请表上盖章,否则不予受理;广州市内学生学籍异动后,同样需要备案登记。

    值得一提的是,未来市教育局将不直接接受学生或家长的学籍异动申请,需教育局送审的异动情况一律由区或市属中学统一送审,教育局统一办理学籍异动时间为每周四上午9:00-12:00。

    个案解读

    外来人员子女上学两年仍无学籍

    张先生来自湖南邵阳,女儿小雅(化名),目前在白云区文峰小学(民办)上二年级,但孩子的学籍一直没有办下来。

    据张先生透露,孩子幼儿园也在文峰小学读,后又在学校升小学,但当时小雅没满6岁,张先生称,由于并不清楚这些规定,且学校也未提出异议,孩子提前一年读小学。

    无意中得知学籍的重要性后,张先生开始与学校沟通,“资料都收齐了(户口本、出生证),还是办不了,学校说孩子年纪不够”。最终学校给出一个解决措施,“让小雅从一年级开始读,这样才能办理学籍”。

    “孩子的学费生活费每个学期最少3000元,从一年级开始读,我们就需要多出二三万元,而且孩子年纪也大了。”对于学校的处理办法,张先生很费解。

    ●解决

    市教育局:去年9月前入学可补办学籍

    昨日,教育局基教处负责人回应称,这些都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对历史遗留问题,只要家长把资料补齐了,我们还是可以给学生补办学籍,但对于因黑户(超生、没有户口)或资料不完整的情况,这个很难办到。”

    市教育局副局长江东表示,规定了“一生一籍”之后,学校如果要增收学生而不为其办理学籍,属于违规,家长可以向所在区教育局反映。

    ●其他情况

    挂读 未来将逐步规范

    以往在中考录取中,常有此类情况发生:有的学生没录到心仪的学校(A校),而是录到其他学校(B校),由于不满录取结果,家长通过关系转移到A校就读,并保留B校学籍。这类现象统称“挂读”。

    对此,广州市教育局基教处有关负责人称,挂读现象一直都是禁止的,按照新的学籍管理要求,籍随人走,因此,未来也将规范“挂读”行为。

    择校 要按照转学处理

    每年小学报名,都有部分小学生选择外区就读,对于这样的情况,最常见的处理办法是,家长到地段小学开“放行条”后,就可以到外区的小学建立学籍。

    江东称,根据新的学籍管理办法,这种情况将被禁止,符合条件的地段生必须在所属地段小学建立学籍,若不在地段小学就读,则要按照转学处理,将学籍从地段小学转向就读小学,不可以越过地段直接在外区小学建立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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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来源: 新快报] [作者:黄婷 彭程] [编辑:陈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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