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钱就能拿到美国大学的博士文凭?诈骗团伙利用这一心理,诈骗了200多名单位高管。昨日,该案中潜逃了三年多的关键人物武克良,在律师陪同下前往保定市公安局南市区分局投案。
据最初批捕此案的海淀检方人员介绍,由于该案一直由海淀公检法部门办理,待海淀公安派人员赶到保定后,会将武克良押送回北京,继续由原办案机关办理。
逃犯自称也是受害人
2011年年初开始,海淀警方陆续接到高管受骗的报警,之后警方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校内或附近发现近10家类似教育公司。后经海淀检察院侦办,7个团伙共计33名嫌疑人陆续进入司法程序,涉案金额达796.8万元。7个团伙,最大的一起涉案金额高达530万。
北京守望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张平介绍,该案被告人被控制时,武克良当天恰巧不在公司。今年4月中旬,武克良主动与张平联系。
两人见面后,武克良称,已想好要投案,只是还有些问题想要弄清楚。武克良认为自己也是被骗,“以为美国方面的授权是真的”,父亲因为食道癌早已过世,母亲六十多岁,还有一个11岁的孩子,“孝心没法尽、孩子没法抚养,躲能躲到什么时候”。当场,武克良与张平签订了委托协议。
自首前夜睡两个小时
张平称,5月20日,武克良与他联系后,他与另一名律师当晚赶到保定与其见面。5月21日6时许,武克良在律师陪同下前往保定市公安局南市区分局,称“我是来投案自首的”,值班民警上网查询后,边与武克良握手边说“欢迎你来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随后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昨日18时许,保定市公安局南市区分局总值班室民警,未透露更多详情。张平表示,由于没阅卷,不便对案情发表太多意见,但毕竟之前法院已有生效判决,很难做无罪辩护,最大愿望就是希望法院认定武克良是主动投案,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具有自首情节,获得从轻、减轻处罚的机会。
■ 案件背景
逃犯在案中曾负责联系生源
2012年5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最大假洋文凭案。
2011年,被害人刘某看到一份招生简章,称“大中型企业从事中高层管理工作8年以上”就能报名,且能拿到“博士学位证书加盖美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专用章”,之后他在清华东门见到招生人员。
被害人事后陈述,当时他被告知,只需交19万元(学费和报名费14万元,认证费5万元),即使不上课不考试也能拿到美国林肯大学DBA学位证书。2010年8月交了钱后,2011年1月刘某就拿到了这张博士学位证书,上面盖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专用章”的钢印,但后来刘某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一查,才知道证书是假的。
检方指控,2009年3月至2011年4月间,被告人李秋月等人虚构受美国理工大学及美国休斯敦大学授权招生的事实,以能为被害人杨某等人提供上述学校的硕士、博士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为由,骗取530万元。
2013年3月1日,李秋月等五人被判处7年到13年不等的刑期,武克良则一直处于被通缉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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