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23日消息本报5月22日讯(记者任锦雯)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日前,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海南省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明确我省小学教师岗位数量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90%。据悉,《标准》将自今年7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目前我省中小学、幼儿园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标准》明确,我省中小学、幼儿园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
其中高级中学、初级中学教师岗位数量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5%,管理岗位、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数量一般不超过15%。小学教师岗位数量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90%,管理岗位、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数量一般不超过10%。幼儿园教师岗位数量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8%,管理岗位、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数量一般不超过12%。
据介绍,按照国家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岗位。在国家出台统一的规定之前,正高级教师岗位暂按评审通过的实有人数设置,实行聘期管理,人在岗在,人岗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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