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以来,关于正在制定中的高考改革方案,不断有媒体根据业内人士提供的消息,“曝出”方案的部分内容,有些还相当详细,甚至包括了具体科目和确定的时间表。每一次的新闻都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但吊诡的是,几乎每一次当事人都会在事后出来“辟谣”和“澄清”,声称相关消息系“媒体误读”,仅代表“个人观点”。以至于教育部发言人续梅很辛苦,每一次都要为此面对媒体不断重复强调相同的辞令。
作为一项牵涉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在方案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汲取人民群众的智慧,本身无可厚非,甚至十分必要。这体现了政府在政策制定和决策过程中的发展和进步:信息公开,程序民主。然而,就高考改革方案本身而言,在正式方案内容尚未公开征求意见之前,应当统一信息发布渠道和程序,以避免所谓的“个人观点”通过非正式途径被“不断误读”为官方信息,从而引发社会公众不必要的猜测和疑虑,进而对改革方案的制定造成冲击。
从传播学角度来说,信息发布的首要要求是真实。就高考改革方案而言,如果业内人士所发布的信息是真实的,那么当事人就不应当在事后出来“澄清”;反之,如果业内人士所发布的信息是不真实的,那么当初他(她)就不应当去发布。
信息发布的第二个要求是准确。如果业内人士所发布的信息是准确的,那么就不应当存在媒体“误读”的情形,除非媒体故意要“误读”——虽然有时候媒体为了吸引眼球也会成为“标题党”,不过这几次好像表现得没那么不专业,至少是转述了业内人士的原话;反之,如果业内人士所发布的消息是不准确的,那么当初他(她)就不应当去发布。
第三,关涉公共利益——特别是重大公共利益——的信息发布必须权威和统一,否则,很容易造成公众的误解和恐慌,极端情况下甚至会引发相当大的混乱。表面上看起来,教育信息发布似乎不属于国家统一发布制度之列,但高考对于中国人而言实在是太重要了,谁能准确评估出在高考领域内发布错误或者不准确信息,对家长和学生所造成的心理影响甚至是伤害呢?在中国,高考改革方案属于典型的具有重大影响的公共信息,理应由权威的教育行政机构得到授权的情况下统一发布。
那些业内人士辩称,我谈的只是个人观点,不属于信息发布。此话并非不对,但由于业内人士的特殊身份特征,使得这些“个人观点”带有了强烈的“内幕信息”的色彩。退一万步讲,即使是“个人观点”,由于关涉高考改革方案制定的大局,有关人士也应当出言谨慎——特别对于尚未确定的内容最好不说——以免引起公众不必要的联想和疑虑。
高考改革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学术研究。由于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它会产生非常强大的“蝴蝶效应”——稍有风吹草动,就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多年来我对此深有体会。一般意义上的学术研究,可能满足的只是学者自身的好奇心和学术趣味,但关于高考的学术研究成果一旦上升为具体政策,或者仅仅只是对具体政策的制定产生间接影响,也立即会对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产生巨大的甚至是难以估量的后果。这个后果没有任何人能够承担。正因为此,历朝历代无不对“科场”给予高度重视。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始终主张,关于高考改革可以大胆地设想,坚定地前进,但一定要谨慎地实施。
高考改革同时又是非常敏感的话题。敏感是因为它牵涉千家万户的神经和利益,个人理性和集体理性往往是相互冲突的。个人理性很可能会导致集体的非理性——当每个人都在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时候,最后的结果很可能是所有人利益的最小化。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需要由一个代表公共利益的机构——往往是政府——从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去建立社会契约,进行制度设计,以最大限度地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和公共利益最大化之间的“通约”。当然,当他们这样做的时候,有时候也会不得不牺牲掉一小部分人的个人利益。这就是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原则和政府的由来。就制度本身而言,高考改革方案不可能实现每一个人的利益最大化——高考本身就是竞争性的选拔,胜出者只能是少数,不可能通过高考满足每一个学生上好大学的愿望——只能根据效率和公平原则,最大限度地满足多数人的符合实际的现实愿望。
任何领域的改革方案制定都不可能是主管部门闭门造车的过程,总要在各种各样的范围内征求各方面专家的意见。如果有必要在现阶段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就应当通过正式渠道公布相关内容;如果条件还不成熟,就应当限制相关信息通过非正式途径泄露,以免对社会公众造成困扰,影响人们日后的正确判断。现在出现的这种情况,难免给人以一种粗糙、不严肃至少是缺乏职业精神的感觉。这种感觉并不令人愉快,今后还是少出现一些类似的新闻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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