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5月8日、5日22日先后两次报道了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隆林中学存在的教育乱收费问题。今日下午,隆林县委宣传部致函本网表示,隆林中学3672名学生的补课费120.889万元全部清退,相关人员已被立案,正在按程序办理中。
来函表示,知悉人民网报道后,自治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县委书记张启胜于5月9日,召集自治县纪委、监察局、县委宣传部、教育局、自治县外宣办等相关部门研究处理此事。处理情况如下:
一、隆林各族自治县教育局于2014年3月28日责令隆林中学收到3672名学生的补课费120.889万元全部清退,以现金方式发放,由学生签字领取,并押盖手印。
二、2014年4月20日,中共隆林各族自治县教育工作委员会、教育局局长办公会决定,由自治县教育局纪检组对隆林中学乱收费问题涉及人员隆林中学支部书记王国壮、副校长吴昌宏立案调查。目前局纪检组正在按程序处理中。
三、2014年4月15日,自治县纪委对隆林中学乱收费问题已介入。并于5月16日决定对黄贵斌立案调查。目前,该案件县纪委正在按程序办理中。
来函表示:“今后,我县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管理,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相关政策,严肃纪律,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教育学者、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治理中小学教育乱收费,应该严厉追求当事人责任,而不是清退了之;另外,还应该建立家长委员会,让家长参与决策,实行民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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