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布军队院校及普通高校国防生班报考条件,今年有新变化
6月2日,辽宁省招考办公布了“2014年报考军队院校及普通高校国防生班考生须知”。与去年不同的是,今年对军队院校及普通高校国防生考生的报名年龄有了下限,即不低于17岁。此外,在高考(微博)成绩上也有了详细要求。
按今年的报考条件规定,军队院校和普通高校的国防生,招生对象为:一、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二、未婚,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1994年9月1日至1997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第二、第三、第四军医大学以及国防生院校招生不设最低年龄限制);三、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结论为合格;四、第一志愿报考有关院校志愿且高考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分值)达到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或者第一志愿报考执行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院校志愿,并且高考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分值)从高到底排序,排名进入所报院校招生计划数6倍以内的考生)。
关于报名
有意报考的考生需要于2014年7月2日15:00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查询本人是否具有参加军检资格。具有资格的考生须于7月3日9:00至10:00到所在报名点或者各地招考办指定地点领取军检表等材料。考生还须在7月3日14:00前主动到户口所在地的人武部报名登记参加政治考核。
关于面试
与往年一样,面试工作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取得政治考核资格的考生同时取得参加面试资格。面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面试现场设立面试复议组,由省军区、地方招生部门、院校及家长代表各1名人员组成,对有争议的面试结果进行复议,复议结果为最终结论。体检仍然实行主检医师责任制。体检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
按照省招办要求,军队院校调阅政治考核、面试、军检合格的考生档案,最多不超过计划招生数的120%,由学校审查择优录取,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理。
军队干部子女、英模烈士子女可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凡生源不足的院校,省招考办会同省军区招生办公布缺招计划,征集上线合格考生志愿,招生院校不得在《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章程》之外附加录取条件。录取通知书由各招生院校直接寄送考生本人,学籍档案由考生本人于8月25日前寄(带)至各招生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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