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6岁的余婷,200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从华中师范大学毕业。2007年,怀揣着对教育事业的热爱,她进入海口市金盘实验学校担任数学教师,现任学校初中数学组组长,因其做事严谨、雷厉风行,学生们给她起了一个亲切昵称——“余哥”。

海口龙桥学校距东线高速仅2米 路政部门难叫停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4-06-23 07:23
  琼海市嘉积镇苑岭村47号,何先生的屋子紧贴高速路,最近距离为1米。

何先生必须忍受的是:每天来往车辆带来的噪音、尘土,车辆爆胎带来的惊吓,以及对车辆失控撞向屋子的恐慌。为此,何先生已将紧挨公路的一排房子空出,不住人。

  这并不是孤例。顽强存活在海南东线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房子,有民宅,有学校。而在海南的一些国道、省道、乡道,这一情况同样存在。路政部门曾试图解决问题,但他们时常面临一个关于“法”的难题:对方往往是有土地证和报建手续的。

  在复杂的现实面前,起码,该给这些临路的房子多上一道“安全锁”。

  现状堪忧

  房子离高速仅1米远住户“受够了”

  2013年11月24日凌晨,海口绕城高速东往西方向,南渡江大桥西侧附近发生一起车祸:一辆载重工程车冲破道路右侧护栏,直接撞入路边一幢民房。

  伴随着瓦砾滚落,熟睡中的一家人被一声巨响惊醒。屋主周先生与家人赶紧起床,打着手电来到他奶奶的房前,发现85岁的老太太已当场死亡。

  这起事件,敲响了高速公路旁住房安全的警钟。

  6月17日,44岁的何先生戴着一顶草帽,指着一旁的高速公路称自己“受够了。”

  这是一套在琼海市嘉积镇苑岭村的瓦房,紧挨着高速。何先生介绍,房子为他和兄弟所有,一共住了20多口人,“从我奶奶开始,我们就住在这里了。”他说。

  这组房子外观偏旧,厨房和厕所相对较新。“房子是1973年盖的,厨房和厕所被来往车辆震坏了,裂了缝,所以在2008年重新搞了。”何先生称,自己和家人多年来深受高速公路的骚扰,每天都有大量汽车经过,遇到大车时,连床都会震动,“整天轰隆轰隆的,心情不好就容易失眠。最可怕的是车胎在深夜爆裂的声音,很响亮,真的可以吓死人。”

  尽管何先生家里人口太多房子住不下,但紧挨高速公路的一排房子并未住人。“不敢住人,离高速那么近,感觉很危险。高速开通后五六年就没住人了。”何先生举例称,就在一个多月前的一天下午,一辆货车就在他家房子外侧翻。所幸的是,货车翻到了另一边,而非砸到了何先生的房子上。这件事的发生,让何先生一家感到安全方面的隐忧。

  何先生家的情况并非孤例。沿着海南东线高速,有多栋临近公路的房子。其中,有民宅,也有学校;有的建设于高速建设之前,有的为新近修建。

  在海南东线高速海口龙桥镇路段,两栋民宅就建在离高速大约10米的地方。其中一栋民宅建设的架子还没拆,仍在建设之中。该民宅主人称,她在很久之前便买了这块地,拥有土地证,大概10年前在这里盖了一层,现在不够用,便着手加盖了两层。

  该民宅主人坦言没有报建手续,同时表示不清楚有公路建筑控制区的概念。“龙桥学校挺丰教学点也紧挨着高速公路,也是最近搞的。”她说。

  执法不灵

  学校贴公路而建 路政部门难叫停

  6月17日下午,海口龙桥学校挺丰教学点内,学校左侧紧挨着高速公路的一栋教学楼正在施工。学校用围墙围起,一处墙角紧挨着高速公路的边沟。一位一年级的学生告诉记者,现在上课的课室是前年才搞好的,平时上课时窗外车辆经过会有点吵,但已经习惯了。

  附近一位村民表示,这个学校在高速公路建起来之前就在这里了,现在的楼房是拆掉原来的旧房子盖的,“搬到别的地方去好点,孩子上课才不会被公路上的车吵到。”该村民说。

  龙桥学校负责人告诉记者,挺丰教学点早在上世纪50年代就有了,当时校园的围墙,已围到了后来建的高速公路边。而高速公路,是上世纪90年代才建的。由于老教室年久失修,便在校安工程中进行了改造,“我们有土地证和规划报建手续的。”该负责人称。

  其实,该教学楼的建设过程中,也曾被叫停。

  “刚建时我们路政曾经去过两次,给他们下发了责令停工通知,但他们还是继续建。”6月19日上午,海南省公路管理局路政科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设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另一条规定则称:“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了公路保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建物;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的不得扩建。”

  “写的是‘禁止修建’,那对方‘改建’呢?”路政科的这位相关负责人也困惑了,“他们来找我们协调过,表示学校是在高速公路建好前就有的,改建是有报建手续的。”新的教学楼,紧挨着高速公路建起来了。

  问题叠加

  安全隐患在管控中生长

  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目的,是“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也就是说,主要是出于安全需要和公路发展需要的考量。

  2013年11月24日,海口绕城高速交通事故发生后,记者走访了海口市绕城高速、滨江路及海榆中线附近的多处房屋,经过测量,不少“临路”房屋距离道路在10米之内。为何在法规的规定下,在危险的警醒下,公路建设控制区内仍有房子呢?

  此前,负责高速路养护的省交通工程机械维修中心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由于海口市绕城高速附近民居长期存在,在海口市绕城高速修建前便位居于此,在之前的征地及拆迁方面所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导致该处建筑物长期“临路”。

  “如果不影响施工,我们不会强制让他们搬迁。”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是海南东线高速的建设和管理方,该公司一位曾经参与了东线高速征地拆迁工作的吴先生表示,一般而言,离高速隔离栅2米内才强制搬离,就他所知,像何先生这样的,还有几户。

  吴先生说,一些房子主人是领取了补偿后不想搬离而留下的,何先生的房子,可能当时提出拆一半补偿一半,对方不同意而遗留的。“由于时间较久远,需要核实才能了解清楚。”

  旧的遗留仍在,新的建筑又拔地而起,公路建筑控制区难控制。而这些建筑的存在,除了存在安全隐患,还会在未来道路改扩建时,造成新的问题。

  解决之道

  执法困难需多部门协作可做安全隔离设施

  两个月前,海南省公路管理局路政科接到反映称,万宁一处在建建筑,离高速公路21米,不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路政部门前往调查,对方却出示了土地证和相关报建手续。

  “在国道、省道附近也有这样的情况,村里划了一块地给他盖房子,你去调查,他是有证的。”路政科相关负责人说,按规定,高速公路30米内属于公路建设控制区的范围,但地却是没有征下来的,“地不是你的,你还要去管,就有困难了。”

  该相关负责人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我们依据的是国务院的条例,对方依据的是国土法,这里面其实有冲突的。”该相关负责人说。

  这种冲突,导致了路政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的困难。

  “这方面出现的问题,各种各样,涉及的部门很多,包括国土、住建、规划、城管等部门,必须协作,才能把工作做好。”上述路政科相关负责人认为,在政府还没有财力将控制区内的地都征过来的情况下,对于那些合法存在于控制区内的建筑,应采取一定的安全隔离措施。

  “建议学习一些有经验的省市,搞隔离墙或防护墙。”该相关负责人说,这样的设施除了在安全上能对这些临路住户进行保护外,还能在解决噪音、烟尘等方面给他们提供帮助。

  龙桥学校负责人表示,目前正考虑在挺丰教学点临高速公路围墙的基础上,增加一些钢筋凝铸的墩,为学校的安全多增加一道安全保护的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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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来源: 南国都市报 ] [作者:] [编辑:许振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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