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考也有行规
“高考确实严,但还是出事了。”杞县一位不愿具名的王姓老教师叹道。
实际上,替考在杞县并不是件新鲜事,也并不是没出过事。
2012年,杞县就曝出替考事件,两名组织替考者被公安机关抓获。
媒体报道显示,当时他们组织考生拿着雇主身份证和准考证直接进场替考,这被称作“硬考”,以区别于伪造身份证和准考证的“软考”。当时,公安机关认为其符合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构成要件,应受刑罚处罚,但检察机关认为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其为犯罪行为,不能定罪和处以刑罚。最后,两人被释放。
“确实有人在做这方面的生意,替考者也有市场。”杞县一位专做高考辅导工作的人士坦言。
据其介绍,替考组织者需要讲“诚信”,按行规出牌,否则就接不到“生意”,给枪手的定金一般为5万元,然后根据分数上线情况付余款,考上全国名校,酬劳还可以商量。
法治周末记者查询发现,2005年,河南就出台了严防高考“枪手”的规定。规定指出,高考期间,全省高二学生和高等院校学生一律不放假,并不准请假。每天考试期间由专人清点人数,发现可疑替考者报省招办协同检查。
而此次杞县替考的考生来自湖北。
央视报道显示,策划者李老师解释说:“你想就是在一些小县城里面,关系网有多牛,县城就这么大,有头有脸的人基本都是通的。”“都是家里面的关系,都是领导的孩子。”
李老师还说,每个县都有个主带队的主监考,首先把这个领导搞定,用钱塞,给到位。如果万一“枪手”被查出,不能承认,只要不说就不会有事。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会去找关系,让公安局把人提走。
实际上,替考事件并不是河南独有。
公开资料显示,2006年,陕西省洋县高考发生替考事件,由个别教师出面组织部分高二优秀学生参加替考;2007年,河南郸城、安徽省砀山都发生了严重的高考替考未遂案,其中砀山县有41名在校大学生被雇参加高考替考;2008年,甘肃天水市9个考点共发现舞弊考生31人,其中“移民+替考”考生15人,移民考生14人,替考考生2人,替考考生和移民考生均来自山东省阳谷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