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考行为难追刑责
“替考破坏教育公平,挑战社会诚信,但我国目前并没有法律层面的、专门规范考试的立法。刑法和保密法只是规定了单一的对泄密行为追究刑事责任问题,枪手的替考行为还难以被追究刑事责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汪海燕认为,我国对于高考舞弊案,一般是以犯罪嫌疑人所涉及的手段定罪,比如伪造证件罪、受贿罪、泄露国家机密罪等,对于考试舞弊本身不定罪。
汪海燕分析说,从近年来发生的高考舞弊案来看,替考者和被替考学生的家长很难被追究相关责任。如果被替考学生的家长通过金钱运作进行高考舞弊,可能涉及行贿罪,如果利用职权运作进行高考舞弊,则可能涉及徇私舞弊罪、渎职罪等刑法中涉及到的罪名,相关教育考试工作人员可能涉及玩忽职守罪、受贿罪。
汪海燕认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规定,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一律取消本次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并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对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的在校大学生,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呼声很高的考试立法问题,余雅风则认为,针对当前的高考舞弊现象,不是一部法律就可以解决的。
汪海燕认为,在应试教育体制下,消除高考替考现象,除了增强考生及其家长的法律意识,震慑幕后策划和组织者外,更重要的是通过法律、行政相结合的手段,确保每个考生有一个公平的起跑线。
相关链接:
河南高考替考案续:6名替考生成绩作废禁考3年
武汉多所高校仍有替考广告 扫二维码现作弊内容
河南高考替考案追踪:杞县教体局一女领导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