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高招季,昨天,市一中院公布了该院自2011年至今审结的以办理上大学为名的诈骗案的特点。在27件诈骗案中,涉及诈骗金额约5000余万元,750余名被害人上当。其中个人被骗有的高达上百万,最少的也有数千元,有的案件受害人多达600余名。
市一中院调查发现,该类案件有三类特点。第一点,“主动”被骗现象突出,且被害人间易现“多米诺”现象。许多案件都是在考生高考成绩不理想的情况下,考生家长为了孩子的前程,盲目地主动四处打听具有“特殊关系”、能为孩子办理入大学就读的“能人”,为骗子提供了可骗之机。
其次,很多案件的被害人之间系亲属、朋友关系,当一个家长或学生获得自认为真实的虚假可办理入学信息时,往往将此信息“真实性”夸大后告知其他亲友,容易造成被害人之间的被骗“感染”。
另外,案件的隐蔽性很强,被害人在托骗子办理入学事宜时,往往认识到办理入学手段的非法性,明知违法还铤而走险也是此类案件的特点之一。
>>案例
600余名学生上“山寨”大学
2007年至2011年间,王某伙同葛某等五人,在未经教育部门许可,没有办学资质的情况下,先后与多家大学联合办学,在北京市近郊成立北京国际金融学院,王某担任该院院长。
王某对外大肆宣传该校能为学生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保障就业或解决北京户口,并以收取学费、学杂费、考试费等名义,先后骗取学生、家长600余人所交的钱款高达人民币3600余万元。最终王某等人因诈骗罪被市一中院判处无期徒刑等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