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广州市萝岗区法院获悉,该院近年来受理的高学历人才犯罪案件呈现逐年上升趋势,自2009年至2013年该院共受理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才犯罪70件71人,其中2009年为4件4人,2010年为9件10人,2011年为11件11人,2012年为19件19人,2013年为27件27人。经办法官指出,高学历人才犯罪类型以职务犯罪为大头,占全部犯罪类型的七成,其余20多个罪名亦开始涉及其中,犯罪案件类型呈现多元化。
多数为30岁左右的男性
分析高学历人才犯罪特点,经办法官指出,犯罪主体绝大多数为男性,71名高学历犯罪人员中,女性人数仅为个位数。犯罪低龄化现象突出,高学历犯罪人员以中、青年居多,年龄主要集中在30岁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