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印发了《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要求保证本科学生开设不少于144学时(专科生不少于108学时)的体育必修课,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
据了解,“标准”是评估、检查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依据,凡是达不到《基本标准》要求、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学校,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不得评为合格等级,各省(区、市)不得批准其为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学校。
据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负责人介绍,“由于缺乏必要的基本制度、基本标准和明确要求,体育工作发展不协调,大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下降趋势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扭转。”“标准”主要针对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体育工作,重点解决高校体育发展规划建设;保障高校体育课时;建设高校体育文化;健全学校体育评价体系;解决学校体育办学条件等问题。“标准”还严格规定了高校体育课时和选修学分,其中,本科学生开设不少于144学时(专科生不少于108学时)的体育必修课,每周安排体育课不少于2学时,每学时不少于45分钟。每节体育课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0人。在开展体育竞赛活动方面,“标准”要求各高校组织学生每周至少参加三次课外体育锻炼,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并且运动会的参与度要在50%以上。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负责人还介绍到,各高校将成立本校学生健康年度报告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分析研判机制,定期向学生反馈测试成绩,根据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制定干预措施,指导学生有针对性地进行体育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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