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8月17日消息(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林韦玮)2014年10月份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18—19日进行,海南省考试报名工作定于9月1日至10日进行。为了做好报名的组织工作,17日,海南省考试局下发《关于做好2014年10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市县、各助学单位自考办以及广大考生周知。
《通知》要求,各市县、各助学单位自考办领导或分管领导统筹全面工作,划分各工作职能小组,配备固定、专业人员,充实机构,细分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到人,尤其重视复核、监督工作,并完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此外,各市县、助学单位的报名点须悬挂“2014年10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点”的横幅,在报名处要张贴《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报考流程图”及有关的文件、规定。
《通知》要求,各报名点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自考的政策、规定,对网上报名的操作规程进行培训,使每位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报名工作业务。此外,报名点的工作人员要本着为考生服务的精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耐心为考生答疑解惑。海南省考试局已在考试局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各报名点的联系电话,报名期间各报名点要安排人员值班,接受考生的电话咨询。各报名点要备好可上网的电脑,办理一张工商银行卡,开通网上交易功能,并存入足够的资金,帮助网上报名确实存在困难的考生报名。
《通知》还对自学考试收费标准和新生照相时间做了相关要求。据了解,此次自学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弹出考生本人的《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登记表》供考生备查,对新生的准考证号码,系统会自动生成并记录在报名信息表上。新生自行打印《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登记表》,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并签名确认,凭该表于报名成功三天内到报名点照相,报名点保存该表备查。凡在编排考场前尚未采集相片信息的考生,其报名信息将被删除,不予安排考试。
《通知》中提醒广大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如出现考生银行卡中的款已被扣除,但报名系统显示报名不成功的,海南省考试局将通过后台管理系统进行处理,确认其报名信息,考生不必重新报名。助学单位新生可先报名注册,采集照片,建立学籍。考生的准考证与应试通知单合二为一,考场安排确定后,考生可上网自行打印(黑白与彩色均可)。此外,海南省考试局在报名系统后台管理中增设《准考证与应试通知单》的打印功能,供报名点打印。无法自行打印的考生可到报名点领取。
相关链接
海南2014年起停考自学考试律师本专科专业
2014年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时间安排表
海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9至20日举行 考点公布[表]
本月起新课程改革部分主考学校试点 明年完善自学考试与其他教育形式学分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