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部门要求食堂整改
对于澄迈县新吴中学猪圈紧挨食堂这一问题,澄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永发管理所的工作人员表示,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以及相关食品安全法规定,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而且在加工经营场所外设立圈养、宰杀场所的,应距离加工经营场所一定距离;餐馆加工经营场所应距离粪坑、污水池、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
该工作人员表示,经过他们检查发现,该学校猪圈离食堂距离并不符合标准,也提醒了学校及时进行整改,到时候他们会再次到现场检查。
学校表示将尽快转移
为此,澄迈县新吴中学校长王雄介绍,该中学是一所半寄宿的学校,共有学生748人,其中约250多人中午在学校食堂用餐。学校食堂是去年10月才建设起来,是学校委托他人管理的,旁边的猪圈属于食堂,之前猪圈离食堂更近,后来学校也要求将其转移到后面,但可能依然有些影响,学校方面将督促食堂整改。
“现在猪圈所在位置只是临时的,我们将尽快安排整改,学校现正创建省级规范化学校,食堂前面的运动场也在建设当中,在运动场修好之前我们必须要求这个猪圈转移到离食堂50米之外的地方,而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标准去做。”王雄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