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廉政网11月24日发布消息,海口市纪委日前对海南华侨中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王继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2004至2014年,王继源在担任海口实验中学总务处主任、海南华侨中学副校长、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校园工程建设、食堂发包、教学设施设备采购、教师调动、学生入学等多项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规定,经海口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王继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此前报道:
海口网11月17日消息(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曾丽园通讯员胡坤坤)原海南华侨中学校长曾纪宁在2005年至2014年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陈世忠、叶纯尤、曾广力等16人财物346.2万元人民币、3000美元(折合人民币19433.4元),为他人在工程承建、采购承包、人事调动、招生合作等事项中谋取利益。11月17日上午,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九法庭公开开庭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