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是我国今年5月实施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亮点。记者今天从省民政厅了解到,我省也将建立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在全省基层政府开设“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社会救助窗口,更方便更快捷地将社会救助服务送给群众。
据了解,目前,省民政厅已完成社会救助服务中心标识设计工作,制定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受理、转办流程,并印发了我省《“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实施方案(试行)》,以切实解决我省困难群众在基本生活、住房、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方案》提出,以建设乡镇(街道办)民政服务站为契机,依托乡镇(街道办)政务大厅、办事大厅等,在全省247个乡镇建立社会救助服务中心,设立统一的救助申请受理窗口,受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等事项。同时协助卫生计生、教育、住建、人社、财政等部门做好受理、转送、跟踪反馈结果等工作,为解决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打造“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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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蔡志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