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2月4日消息(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任锦雯)为做好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的准备工作,3日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县和相关学校在明年1月30日前完成核对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全国学籍系统)中初三年级学生基本信息。省教育厅特别强调,有往届生在学校就读的,不得利用毕业生回退或在校生注册功能变为学校在校生,违规获取应届生身份,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核对的信息内容包括:初三年级学生在全国学籍系统中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出生年月、所在班级、户籍地(精确到区县级,如海口市龙华区)、家庭地址、父母或监护人姓名、父母联系电话。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各学校学籍管理员须先按班级打印初三年级学生学籍卡,转交给初三年级各班班主任,然后由班主任将学籍卡发放至每一名初三年级学生,由学生本人和父母(或监护人)对学籍卡中上述信息内容做核对。
信息无需更正的,由学生父母或监护人在学籍卡签名以示负责;有需更正的,由学生父母或监护人在学籍卡上直接注明正确的信息并签名以示负责。如有学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户籍地需要更正的,学生父母或监护人需提供学生的户口本登记页复印件以便复核。学生将签名的学籍卡和户口本登记页复印件(如需要)交还班主任后,由学校学籍管理员收集、汇总各班学籍卡和户口本登记页复印件等材料并进行相应处理。
省教育厅特别强调,全国学籍系统初三年级在校生数据,是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认定学生为应届生的基本依据。有往届生在学校就读的,不得利用毕业生回退或在校生注册功能变为学校在校生,违规获取应届生身份。往届生可以在户籍地中招办报名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如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可以由学校从往届生毕业库中接续学籍档案。对往届生违规获取应届生身份的行为,省教育厅将依据《海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中的有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