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海南廉政网消息,日前,临高县纪委监察局对临高县实验小学原校长陈冠诗和临高县实验小学党支部书记、副校长董冠琼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陈冠诗在担任临高县实验小学校长期间,长期存在超标准、记账赊账用餐,其行为已构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财经纪律的错误。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临高县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陈冠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经查,董冠琼在担任临高县实验小学党支部书记、副校长期间,长期赊账吃喝,挥霍浪费公共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财经纪律的错误。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临高县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董冠琼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