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岁的张金汉自称从事近30年的教育工作,但这名“老教育工作者”却对外宣称可以在不上课的情况下帮他人办理名牌高校的毕业证,并在骗取1242万元“办证费”后,变卖家当前往马拉西亚,最终被中国警方抓获并押解回国。日前,市一中院以诈骗罪判处张金汉无期徒刑,追缴并没收全部犯罪所得。
办证失败失联
张金汉的案发源于“委托人”的报警。覃某是广州某技术学院主管教学的副校长,2007年10月,他通过朋友找到时任京金汉智圣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的张金汉,对方声称能够帮学生办理名牌高校的毕业证,并承诺这些证件可以上网查询,双方还为此签订协议,约定“办证费”为每个5900元。随后,覃某将2000余名学生的信息交给张金汉。截至2008年5月,覃某先后向张金汉提供的账户打款共计1242万元。
很快,张金汉把办好的高校毕业证给了覃某,其中包括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中央民族大学、重庆大学(微博招生办)等。覃某将毕业证一一发给学生后,却发现中央民族大学的毕业证书编号多了一位,随即要求张金汉尽快修改,并督促其尽快将这些毕业证书“上网”。虽然张金汉满口答应,却迟迟不见行动,2008年7月,其手机干脆关机,覃某来京找人未果,遂拿着这些毕业证去相关高校询问,被告知均系伪造,覃某立刻报警。
自称逃跑为追债
其实早在2007年11月覃某找到张金汉后不久,他便将海淀区的一套房产出售,2008年6月至7月间,张金汉多次往返马拉西亚,并于当年8月一去不返。事发5年后的2013年,中国警方在马拉西亚将张金汉抓获。被抓获时,张金汉自称冤枉,被押解回国前,他还在马拉西亚的看守所内咬伤自己手腕自残。
今年8月,市一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张金汉依然大喊冤枉,称自己也是受害者。他告诉法官,自己收到的全部钱款和学生资料都交给了一个叫李振东的男人,此人自称是教育部(微博)直属学生用品总公司的办公室主任。“大头都给他了,每个证我只挣600块钱的中介费,总共才120万元。”
尽管声称自己把大部分金钱都给了别人,但张金汉却拿不出任何银行转账凭证,甚至连一张收据也没有。而当法官询问其为何早早变卖房产,以及要其解释2008年6月至7月间多次前往马来西亚的出境记录时,张金汉沉默不语。
诈骗巨款被判无期
案发后,办案人员也前往教育部调查李振东其人,教育部人事司出具的证明证实,李振东(含谐音)并非教育部机关在职工作人员,经民警调查,教育部也根本没有直属的学生用品总公司这个单位。而被牵涉其中的几所名牌高校也出具书证,证明张金汉办理的毕业证上的学生从未在学校就读,也不是学校毕业生。经有关部门鉴定,这些所谓“毕业证书”上的公章也系伪造。
日前,一中院以诈骗罪判处张金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继续追缴张金汉的犯罪所得人民币1242万元,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