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目前海南全省285个乡镇、街道、农场已建立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窗口),并全部挂牌运作。
社会救助工作关系百姓冷暖,关乎公平正义。社会救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保底性制度安排,一旦出现缺漏,意味着会有困难群体马上陷入生存危机。因此,得力的社会救助体系是社会公正的标志。
令人欣慰的是,近年来,我省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完善,全省40万城乡低保对象、3.28万五保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进一步改善;2013年医疗救助达53.58万人次。作为低保制度的重要补充,我省于2009年前后建立临时救助制度,为遇到临时性、突发性困难的低保边缘家庭等提供一次性救助服务。如今,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灾害救助、医疗救助为基础,以临时救助为补充,与住房、教育、司法等专项救助制度衔接配套、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在我省已初步建立,有力缓解了困难群众反映强烈的住房难、读书难、看病难等突出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自2014年5月起施行,成为我国统筹构建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的标志。此次全省乡镇、街道、农场建立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并全部挂牌运作,即是我省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重要举措。这些服务中心安排专人负责社会救助受理或转办工作,实现“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在服务中心,属于民政业务的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5类救助申请,工作人员可直接受理。至于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民政部门则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受理、转送、跟踪反馈结果等工作。笔者感觉到,这是一个有别于以往民政、人劳、住建、司法等部门各自进行社会救助、各行其是的突出亮点,让困难群众一站式求助,不必再费心研究自己的难处归哪个部门管,打造了一条绿色通道。
按照法规的要求,前移社会救助窗口,提高社会救助水平,让困难群体真正感受到病有所医、难有所帮,检验着政府的责任担当与民生温度。显然,撑好社会救助的“保护伞”,有利于稳定社会秩序,能够有效填补社会保障领域的“洼地”。着眼于社会救助的长远发展,需要统筹做好最低生活保障与医疗、教育、住房等其他社会救助政策以及促进就业、扶贫开发政策的协调发展和有效衔接。
在救助思维上,既要给贫困者“输血”,更要培养其自身的“造血”能力。“君子周急不继富”,最可靠的还是自救。有关部门在救助工作中,要多一些造血式的救助思维,加强对贫困群体的职业培训,为其提供就业援助、职业介绍等,提升他们的再就业技能。同时,鼓励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参与救助,实行一站式管理服务,使困难群众不为饥寒所迫、大病所困、失业所忧、灾害所难,整体提高社会效率,增进公共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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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蔡志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