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大一新生郑清(化名)将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起诉至海淀人民法院,要求学校撤销取消其学籍的决定。
去年12月30日,劳动关系学院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的学籍管理制度,向郑清下发了取消学籍的最终决定,认为他身患血友病属于严重血液病,且存在向学校瞒报病情的情节,不具备取得学校学籍的资格。
为避军训告知病情
郑清是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文化传播学院2014级的学生,6岁时确诊患有血友病乙型。郑清的小姨张女士说,2014年8月12日,郑清顺利拿到了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的录取通知书。一家人很高兴,为了方便向学校表明自己的病情,郑清去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做了一次血液检测。记者从检测单上看到,郑清的凝血酶原活度为67%,低于健康人的最低标准80%。
9月11日,郑清到校报到,于13日告知辅导员自己患有血友病,无法参加军训。郑清回忆,当时辅导员并没说什么,只是让郑清到校医务室做检查。辅导员告诉郑清,只有医务室书面同意,郑清才能不参加军训。
郑清说,因为身体原因,自己从小学到高中都无法做操、无法上体育课。自己需要请假的时候,只需要和班主任说一声就可以。他以为,大学的手续也不会有多复杂。但是,他没想到,校医务室出具的体检报告是自己噩梦的开始。
9月12日,郑清收到了中国劳动关系学院门诊部出具的一份“新生体检异常报告”。报告中称,郑清血常规化验异常,中轻度贫血伴血小板减少。查看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的化验单后,门诊部认为郑清随时可能有大出血危险,建议退学。
9月17日,郑清母亲写了一份免责声明。声明中称,郑清在大学期间发生任何与血友病发病有关的事情,与劳动关系学院无关,但校方并不认可这份声明。
学校决定取消学籍
12月10日,劳动关系学院正式下发决定取消郑清学籍。文件中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患有以下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而郑清电子档案中未显示其患有血友病,他没有如实填写既往病史。根据《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条“凡违反招生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入学资格者,无论何时被发现,一经查实,取消学籍。”经校长办公室决定,取消郑清学籍。与此同时,校方提出,1月6日后将停止郑清所有在校的正常教学活动。
郑清随后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但学校的决定依然未改变。
2015年1月22日,郑清将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告上法庭,认为学校侵犯了血友症患者的平等受教育权,要求学校撤销取消学籍的决定。
>>校方
未填病史属于违规
记者试图采访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务处处长王淑芬,但被拒绝。其在公开场合谈论郑清之事时说,“对于他如何完成中小学的学业我们没有做调查,但他必须打针就说明他病情严重”。对于学校在做出最终决定前,是否应与上级管理部门、医疗鉴定机构对郑清的病是否属于严重血液病做鉴定,王淑芬称,“这些事情我们学校自己决定就可以了”。
王淑芬称,如果郑清在其既往病史一栏填上患有血友病,该校会及时与吉林省招办、郑清本人取得联系,三方就会详细讨论考生具体健康状况、所适宜就读的学校和专业,从而尽量找到令三方都能接受的方案,学校也有可能录取他,学校之前就招收过心脏病治愈的高考考生。但是,由于郑清未能如实填写体检表,且学校对他的复查不合格,学校就要取消他的学籍,不然对其他考生不公平,这个决定也是尊重郑清的生命健康。
>>专家
并不影响学生就学
大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血液科主任闫金松并不认同王淑芬的说法。他说,从病理上说,血友病乙型就是人凝血酶缺乏活性。因此,注射人凝血酶原复合物是很正常的治疗,并不能据此判定郑清病情严重程度。能够作为依据的是其人凝血酶的活性。根据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的检测结果,郑清的凝血酶原活度达到67%,不属于严重的血友病人。这种轻型的血友病不会对郑清的学习生活造成影响,只会限制他的户外剧烈运动。血友病不具有传染性,对他周围的人也不会有影响。
记者了解到,目前法院已收到起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