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至2013年期间,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海经贸学院)建设“校园网络机房基础设施及智能网络中心”及“校园无线网络”等项目,该校时任信息技术系主任及网络中心负责人李某蓉不但关注某公司,还帮忙牵线搭桥。李某蓉给予的帮助,也让她赚得53万元。此外,海经贸的另外几个项目,也让李某蓉又收进了6万元。最终,这59万元贿款给李某蓉换来了10年的有期徒刑。
李某蓉,原是海经贸学院信息技术系主任级网络中心负责人。2012年11月左右,在李某蓉的帮助下,林某某所在的海南信某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某公司)中标承建了海经贸学院“校园网络中心机房基础设施及智能网络中心”建设、“校园无线网络”建设两个项目。为了感谢李某蓉,林某某先后分3次给李某蓉送去了40万元。
2012年11月左右,在李某蓉的帮助下,信某公司顺利中标承建了海经贸学院一个项目。这一次,李某蓉收到了3万元。2012年6月左右,中国电信海口分公司(以下简称海口电信)中标承建海经贸学院“智能经贸”数字化校园网络项目,为了感谢李某蓉“帮忙”,林某某再次给李某蓉送了8万元。
2013年12月左右,通过李某蓉的帮助,信某公司再次中标海经贸学院的项目,李某蓉也再次拿到了2万元的“感谢费”。此外,李某蓉还在海经贸的另外3个项目中,收受叶某某等3人共计6万元的好处费。2014年8月,破案后,李某蓉退还全部赃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