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南省教育厅获悉,海南省符合一定条件的农村学子可以报考95所高校的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95所高校分别为: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72所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23所其他自主招生院校。
海南省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了符合海南省高考的报考条件,另外,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必须在海南省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连续满3年(2015年8月31日往前推算),户籍性质为农业,本人具有海南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且在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的高中实际就读满3年并毕业。
海南省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包括:陵水、五指山、保亭、琼中、东方、乐东、白沙、昌江、临高等市县以及儋州市的兰洋镇、南丰镇、雅星镇,琼海市的会山镇,万宁市礼纪镇的原新梅乡、长丰镇的原牛漏镇以及南桥镇、三更罗镇和北大镇(含禄马乡),屯昌县的南坤镇。
省教育厅表示,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须于4月15日至5月5日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填写、提交报名申请信息。6月3日前,有关高校确定参加学校考核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考核录取工作管理参照高校自主招生办法执行,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章程的规定。高校考核、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等工作在高考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
农村单招计划招生实行单独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的时间安排在与海南省本科提前批填报志愿同时进行;实行单独投档录取,与高校自主招生同时进行。入选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录取要求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结果在有关高校和省考试局网站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