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记者接到市民梁先生反映,其儿子小梁在海口山高实验中学上课期间与同学发生争吵,左眼被滴入风油精。让梁先生生气的是,儿子受伤后,老师并没有第一时间将孩子送医,而是要其在办公室内写检讨,影响孩子治疗时间。对此,梁先生认为校方处事不当,事情发生后,也并未给其满意答复。针对此事,校方表示,并未失责,事发后已第一时间通知家长,等到家长到校后决定送往哪家医院诊断,且在治疗过程中全力配合。目前,双方家长已私下协调解决。
据梁先生介绍,其儿子小梁今年14岁,在海口青年路的山高实验中学读初一。15日上午10点,小梁的同学小刘拿着风油精往小梁身上撒,因此双发发生斗殴,争执期间风油精滴入了小梁的眼睛里。
据小梁介绍,两人被班上其他同学劝开时,正巧被路过的老师看见,两人随即被叫去办公室。“然后老师就教育我们,接着就让我们写检讨。”小梁告诉记者,当时他感觉眼睛有辛辣感,流了一些眼泪,看东西有一些模糊。
“小孩子眼睛被滴入风油精,然而老师没有第一时间将他送到医院检查,却让两个孩子到办公室写检讨。”梁先生对学校的做法非常不满。他告诉记者,11时30分左右,他接到学校电话通知后,迅速赶到学校,并送孩子到海口市医院检查。
梁先生提供的一份海口市人民医院门诊病历上显示,小梁左眼睑肿胀,眼结膜充血,头部有外伤,其他方面体征正常。
“孩子10点受伤,他们11点多才打电话给我。而且孩子去医院回来后,他们也不闻不问,实在太不负责任了。”梁先生表示,孩子在学校购买了意外保险,也没有得到相应的赔偿。
针对此事,山高实验中学有关负责人有不同说法,该负责人告诉记者,风油精并没有滴在孩子的眼睛里,只是滴在了头上。而且双方并未打架,仅仅只是相互推搡争执。孩子受伤之后,校方第一时间就通知了梁先生,并等他到达学校之后,由梁先生决将孩子送往哪家医院诊断,而等到梁先生来到学校,已经是11点多了。在治疗诊断过程中,他们也给予了全力配合。
“现在这两个家长已经协商解决了,刘同学的家长赔偿梁先生2000元,同时赔偿700多元的医疗费,并且刘同学的家长也同意支付后续复诊的费用。”该校负责人称,至于保险费用,按照规定,只有住院才能报销,门诊是不给予报销。此外,事情发生后,梁先生已要求孩子从学校退学,对此要求,学校予以了批准,并全额退还了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