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入学成了目前很多市民的头等大事,修改出错的入学信息、确认入学登记,很多家长感叹就像“打仗”一样,而市民林先生更是将“战况”升级。
为了让儿子能进入心仪的小学,他和妻子决定离婚,然后立即过户一套学区房。时间急,任务重,这一切必须赶在4月30日信息登记截止日前“收兵”。
因限购,夫妻只能办离婚
林先生40岁,事业有成,仅房产就有几套。家有独子小华,平时很宝贝,对孩子教育自然上心。早在几年前,林先生就看上了家住西市区妹妹家的房子,它对口一所著名的公办小学。妹妹长期居住在国外,为了侄子上学,便欣然答应把房子出售给哥哥,但因限购,再加上妹妹购买该房的时间不长,过户要交一笔不菲的房产税,于是兄妹商量等房子满5年,再过户交易。
令林先生放心的是,按照当时的政策,过不过户无所谓,只要孩子的户口在那里即可,于是儿子的户口迁进妹妹家。
天有不测风云,从幼儿园老师那听闻这个消息时他一下子蒙了。林先生一脸郁闷地告诉记者:“今年入学审核时,不仅要有孩子的户口,还要有父母的户口,而且还要提供房产证,这样的对口入学,才最保险。”入学信息登记工作马上就要展开,谁都想争取一个“最保险”。
林先生自然坐不住了,“必须给儿子入学上保险”。要保险,就必须把妹妹的房子过户过来,花钱多少已经不在乎了,最大的问题是“限购”。
目前上海的限购政策规定,上海本地户口购房者以家庭为单位限购两套,单身人士限购一套。林先生和林太太商量后一致决定离婚!
离婚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两人携手走进民政局,“胜利”拿到了离婚证书。
为迁户口,妹妹越洋公证
拿到离婚证,两人又赶紧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4月6日,他们终于准备好一切相关资料。工作人员说:“先等着吧!”儿子入学报名马上就开始了,林先生可等不起。工作人员也是热心人,宽慰他说:“预计所有程序走完,4月底前应该能够办出房产证。”此时,林先生和“前妻”暂时松了一口气。
办理房屋过户只是第一步,为了“最保险”,还必须把林先生的户口迁到房子里去。林先生和“前妻”又马不停蹄跑到所辖派出所,一问才知:“没有户主同意,不能办理入户。”
房子虽然走完了买卖手续,但房子户口本上的户主仍旧是妹妹的名字。“怎么办啊?”让妹妹立即回来存在现实困难,林先生又犯难了。最后派出所给出了主意,户主可以在国外开具同意的公证书,但这个公证书的证明必须通过领事馆确认。
曙光再现,一场越洋公证又开始了。一个个长途电话打去,几番跨越时差的沟通,林先生的妹妹也为了侄子的读书忙碌起来,终于在国外公证处开出了公函,随后立即寄往上海的外国领事馆。听说为了孩子入学,领事馆的工作人员也很配合,答应会尽快给予办理,还宽慰林先生说:“应该月底前所有证明能办妥,能解决你的事情。”
现在就怕办得急最后出错
胜利在望,月底前补好所有证件应该没有问题了,林先生舒了一口气。不嫌自己劳累,也不怨自己离婚,林先生只是无奈地说:“其实我应该早点行动的,不该为了省房产税,差点耽误了儿子读书。”
记者问林先生的“前妻”:“这样费周折,值吗?”
林先生和“前妻”几乎同时答道:“当然值啦!”
在他们看来,能进一个好学校,“儿子前途就有了。”小学读的好,中学也读的好,将来大学必然也能上好的。林先生的“前妻”还是很满意:“超值的啊!关系儿子前途,付出再多也值得。”
如今,相关的手续都办理完毕,就等着房产交易中心和领事馆方面给予证明了。能做的都已做完,但林先生还是不能平静下来,看着身边的孩子家长都在为自己孩子修改入学信息,林先生也跟着着急。
“我们手续办理得急,最后孩子的信息不会还出错吧?如果出错,还来得及改吗?”满怀忧虑的林先生,总会隔天就给房产交易中心和领事馆打打电话确认一下。
“催催他们,早一天是一天。”林先生很努力地向记者笑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