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木偶戏 符菁蔚 摄
“三拜一唱” 人偶共演
民国陈铭枢在《海南岛志》中(1933年印)云:“戏剧之在海南,在元代已有手托木头班之演唱,来自潮州。海南之有戏剧,当即肇于此时。”亦有说是从福建传入的;又明代正德《琼台志》记载,元明时代,海南岛已有人偶戏,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海南土剧。另据清康熙(1662—1722)年间修撰的《临高县志》记载:“临俗多信奉神道,不信医药,每于节例,端木塑于肩膊,男女巫唱答为戏,观者甚众,曰驱魔妖,习以为常。”《海南省志》对清康熙年间临高人偶戏的盛行也有记载:“清康熙年间,土戏班最盛行,浸淫全岛,妇孺老少,几无不识唱土戏。”可见人偶戏在清康熙年间已非常盛行。
童年记忆里,木偶戏演出就是一场极为热闹的盛会。一个夏天的傍晚,暮色清凉,日光隐退,能够看到远处绚烂的落日晚霞,周边逐渐亮起万家灯火,邻居 孩童和老人拿着小板凳,脸上洋溢着快乐的笑容,纷纷朝一个方向走去。记得那是一个临时搭建的戏台子,台上灵活的木偶人不断舞动着,十分有趣,台下熙熙攘攘的人群有说有笑,年暮的老人们沉醉在木偶戏情节中,而光鲜亮丽的木偶人令孩童们更是欢欣,如此场景,甚是欢乐!
当时年幼的自己并不知,原来临高木偶戏有许多约定俗成的仪式,这些仪式带有神圣感,又有神秘感,人们对之都有所敬畏。据当地老人讲述,在演出之前,木偶戏班子们每到一个村庄演出,都要进行“三拜一唱”的仪式。老人娓娓道来:“相传木偶戏的祖师爷是火光师傅,他乃神话中如来佛的一只灯罩,戏班们把它视为神的化身,于是每个戏班下乡演出都要随时把火光师傅的偶像带在身边,到哪个村庄演戏之前,戏班的所有人员都要拜火光师傅后才能开演,这叫‘自拜’。除了自拜火光师傅,戏班还得拜当地土地神,表示戏班来这里演出,重这里的神灵,与神同乐,这叫‘他拜’。到演出结束的当晚,戏班要离开该村之前,必须对当地土地神再来一次拜祭,感谢本村神灵这几天来的互相帮助,保佑戏班在本村演出平安,现在马上去另外一个村庄演出了,请神灵也要一路保戏班‘香火’不断,这叫‘拜别’。而演出结束当晚,戏班要举办相关的‘唱吉’仪式,多唱些有关祈祷美好之类的台词”。
临高木偶戏之所以区别于其他木偶戏,更具特色,就在于其人偶共演一个角色。木偶戏舞台不设布幛,既看到木偶又看到人操纵木偶表演,时而“人”“偶”合作,协调和谐,变化多姿;时而“人”替“偶”演,弥补“偶”的不足,保证动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时而以“偶”为主,通过“人”耍尽“偶味”,达到“人情”“偶味”融于一体,情趣盎然。
“人”与“偶”同台共演时,两者要融为一体,“人”就是“偶”,“偶”就是“人”,两者之间不分你我,就像一个“演员”,两者时时保持在动作与表情上的高度一致。比如“偶”要学习,“人”就要马上“跟进”,通过表现翻书,或谈诗论词来表演这一个“学习”状态;“偶”在赏月时,“人”也要马上进入“举头望明月”状态等等。一个不能开口说话,不能动手动脚,只有一副呆滞面孔的木偶,通过演员许多的形体动作和妙趣横生的语言念唱,让“偶”能说能动,能忧伤,能快乐,能谈情说爱,能骑马弯弓,能游山玩水,能赏月吟诗……这种有形有声、有动有静、有爱有恨的“人偶共演”方式,增强了人物形象的丰富性,使每个木偶行当都能演绎一种生命的意义。
临高木偶戏被称为“千年传承,民间奇葩”, 成为民众喜闻乐见的地方戏曲,这和它的民俗文化有着密切的关系,倘若没有一代代木偶文化创造人、守护者和传承者的努力,我国木偶艺术园地将会缺少这个“民间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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