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海口5月19日消息(南海网记者符玲)5月19日,海口市民林女士向南海网记者反映,称其和孩子的户口都在海口,孩子今年到了上学年纪,可由于居住房子是单位提供的职工住房,没有房产证,也办不了租赁合同,不知道如何是好。
对此,海口市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因为历史原因,海口市目前确实有一些单位的职工住房没有房产证,当然也就办不了租赁证明。这种情况下,孩子的监护人可先根据自己的居住情况在网上为孩子申请相应片区内的学位,填报资料时可勾选“房产证”选项。
需要注意的是,学校上门核查相关入学信息时,监护人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孩子的监护证明、单位出具的监护人确为该单位职工且居住在申请学位时登记的房屋内以及由房管部门提供的房产确属所供职单位的证明等,在此情况下,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孩子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