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3高校利用买教材设备受贿66万
任职到哪“好处费”收到哪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原副院长舒火明昨受审
南国都市报5月25日讯(记者何慧蓉)先后在海南师范大学、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任职的舒火明,被控受贿66万元,25日在海口龙华区法院受审。庭审中,舒火明当庭认罪,表示今后“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并恳求法院轻判。
向一家公司采购教材8次收钱
以前他很疯狂
舒火明,现年54岁,研究生学历,籍贯湖北,来海南20多年,先后在海南多所高校任职。
1月14日,省检察院网站显示,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舒火明涉嫌受贿犯罪被海口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当时,舒火明已被刑事拘留。
5月25日,身穿条纹T恤、短裤的舒火明出现在海口龙华区法院第一法庭的被告席上。龙华区检察院指控,2004年至2015年期间,舒火明在海南师范大学、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任职期间,利用相关职务便利,在采购教材及设备等方面,为某些公司及个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多人给予的“好处费”,共计66万元。
21万、6万、19.5万……这些,都是舒火明受贿的数字。在向某公司采购教材过程中中,他分8次收受了21万元。这也是他收受的几笔贿款中金额最大的一笔。这些钱都被舒火明用于生活开销等。截至目前,舒火明尚未退赃。
现在他很后悔
当庭认罪: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面对指控,舒火明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均没有异议。其代理人表示,舒火明在配合检察机关调查时,主动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其中不少是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此外,舒火明还检举了他人行贿及受贿,应被认定为具有立功表现。
“被告人及家人正在努力,争取退赃”,舒火明的代理人在法庭上表示,舒火明的家属已经在筹钱并准备向法院退赃,希望能够在量刑方面得到轻判。
庭审现场,舒火明话不多,在庭审辩论中他没做过多的辩解。最后陈述时,舒火明说了三点,一是表示已经知错,坚决悔改;二是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三是恳求法庭从轻处理。
法庭未对此案当庭宣判。
海经贸学院此前2校领导受贿获刑
2009年至2014年,原海南经贸学院党委书记张志坚利用职务便利,为海南琼海华通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海南凯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海南琼山建筑工程公司项目负责人林某及邢某、周某等在工程项目建设、工程款拨付和职工岗位调整中谋取利益,收受王某等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451万元。日前,张志坚被海口中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2012年至2013年期间,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校园网络机房基础设施及智能网络中心”及“校园无线网络”等项目,该校时任信息技术系主任及网络中心负责人李某蓉收受59万元贿款,经海口龙华区法院一审、海口中院终审,获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