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记者从市教育局民教办了解到,我市民办幼儿园学位补贴资金发放于即日起开始申报,凡符合补贴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均可提出补贴申请,经市教育局复审,报市财政局审核后将资金划拨到各区教科局,再逐一发放到各幼儿园对公账户上。
该办有关负责人介绍,申报范围为我市辖区内,经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设立的民办幼儿园。补贴标准和要求是:一、学位补贴标准为400元/生/年,按200元/生的标准分春、秋季两个学期分别发放;二、按照规定,每个幼儿在园期间最多只能享受3年的学位补贴。2015年春季学期在园幼儿需在2014年8月31日前满3周岁、2015年秋季学期在园幼儿需满足2015年8月31日前满3周岁方可领取学位补贴经费。学位补贴专项资金通过领取、转账等方式发放给幼儿家长。
根据要求,申报春季学期学位补贴的幼儿园必须收集在园幼儿户口本复印件(或出生证明复印件),按班别和年龄段填写《三亚市2015年度 季民办幼儿园学位补贴资金签领表》(以下简称《签领表》),同时填报《三亚市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专项资金申请表》,于6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区教科局。而申报秋季学期学位补贴的,限于10月10日前上报材料,不按规定时间申报的视为放弃。
市教育局强调,各区教科局必须按幼儿户口本复印件,逐一核对《签领表》,剔除不符合年龄要求的幼儿名单,并将核对结果向社会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确定人数后汇总上报市教育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扣留或冒领,不得多报、谎报,未按约定或违规使用项目资金,将责令当事幼儿园限期整改,并取消当年所有项目申报资格,对构成犯罪的,将按有关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