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近日考生填报志愿情况来看,部分考生对录取程序依然不太了解,省中招办有关负责人特别提醒,第一批次第一段录取后,7月29日—30日上午12:00前,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修改本批次志愿。即:考生在本次修改志愿时间内只能修改第一批次志愿,其他批次志愿不能修改。第一批次第二段录取时以修改后的志愿为准。未修改志愿的,原来所报志愿继续有效。第一批次学校指标到校生的录取在第二段统招计划完成后进行。指标到校志愿以修改后的志愿为准,未修改志愿的,原来所报志愿继续有效。
根据既定计划,今年中招统一录取工作按以下四个批次进行:
提前批录取学校为海南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国兴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海南中学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海南华侨中学中美和中英合作实验班、北京师范大学万宁附属中学实验班、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陵水分校皓泰圆梦创新实验班、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试点班。
第一批录取学校为省一级学校。
第二批录取学校为市县(单位)重点普通高中学校、省农垦中学、农垦加来高级中学以及参照市县(单位)重点普通高中学校进行录取的其他普通高中学校。
第三批录取学校为有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的高等学校、中高职“3+2”连读及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班、一般普通高中学校。
需特别注意的是,已被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不予退档,其他学校不再重复录取。
另外,报考中高职“3+2”连读、中高职“3+2”分段培养及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试点班的考生,根据报考志愿统一出档,择优录取,录取后不予退档(因招生人数过少而办不成班的除外)。报考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的考生必须具有海南户籍和学籍,且学业水平考试分数要达到八科满分的65%以上才能被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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