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20日消息(记者杜润涛)近日从省教育厅获悉,省教育厅组织督导评估组先后对海口市第七中学等23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了省级规范化学校办学水平审核性评估,授予海口市第七中学等23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省级规范学校”称号,并颁发匾牌。
据了解,评估主要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随机听课、座谈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采集评估信息,依据《海南省义务教育阶段规范化学校督导评估方案》及其评分细则对各学校办学水平进行量化评分和综合评议,23所学校获评“省级规范学校”称号。其中,海口市第七中学、海口市琼山第二中学、海口市琼山第三小学、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中心小学等四所海口学校获评。
省教育厅指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根据省督导评估组的评估反馈意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抓好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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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