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独生子女考高中加5分
南国都市报4月10日讯(记者 许欣 实习生王思月)今天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根据今年的中招政策,报考普通高中、高职高专学校、中高职“3+2”连读、中高职“3+2”分段培养或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试点班的农村独生子女户、纯二女结扎户考生,在录取时,给予在各考试学科原始分总分上加5分的照顾。
省教育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做好中招农村独生子女户、纯二女结扎户子女资格审核工作。确保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必须按照“谁主管、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严格的责任管理。根据安排,各市县教育部门或学校要将《2016年海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农村独生子女户、农村纯二女结扎户子女审核表》发给有关考生,由考生按要求填好相关栏目,并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三份)依次送村委会、乡镇政府和市县(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局)审核。《审核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市县(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局)存档一份,两份由考生提交报考地市县中招办,其中一份由报考地市县中招办录入系统信息后存入考生纸质档案袋,另一份由该中招办于5月8日前报送省中招办备案。
对弄虚作假的考生,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调查核实后取消其省一级学校和市县重点中学的录取资格,并如实记录在其学籍档案中;对不认真审核或协同考生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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