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海南省公办普通本科学费调整听证会
南海网海口4月15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周静泊 实习生 王珉欣)4月15日上午,海南省物价局收费管理处主任科员彭凤鸣在2016年海南省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学费调整听证会上表示,按照政策界限,此次海南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平均学费调整标准最高不能超过5661.75元
据彭凤鸣介绍,海南省现行公办本科高校学费标准已超过十余年未调整,但生均培养成本却不断提高,且学费标准总体标准偏低、专业类别划分难以适应目前学校要求、专业间差距不合理等问题,没有充分体现优质优价的教育资源配置原则,亟待重新优化专业结构、合理安排专业收费等次。各高校经费不足,使得本科教育发展受限。
据了解,2012年以来,天津、江苏、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贵州、宁夏、浙江、山西、甘肃等12个省(市)已调整了普通高校收费标准,涨幅多在20%—35%之间。另外,广东、江西、安徽、内蒙古、青海、云南、重庆等7个省市正在启动调整收费标准的相关程序。总体而言,文史类和农学类涨幅较低,理工类和医学类涨幅较高。
彭凤鸣表示,公办本科高校学费标准将按照严格依法行政,保证调整过程合法合理;严格遵守“学费占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不超过25%” ;优化收费结构,充分体现优质优价的教育资源配置原则来调整。
根据海南省价格成本调查队完成的生均教育成本监审结果,从2012年至2014年四所高校教育成本(不含基建支出、贷款利息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来看,三年来递增幅度较大,年平均增幅为11.41%,并且四所高校的生均成本监审结果呈逐年递增趋势。
为避免学费调整依据滞后问题,选取2014年生均教育成本水平作为2016年本科学费调整方案的依据。海南省公办本科院校2014年平均本科生均教育培养成本为2.2647万元。
按照政策界限,此次调整后,海南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平均学费标准最高不能超过2.2647万元×25%=5661.75元。
彭凤鸣说,此次听证方案在充分考虑海南省高校发展需求和社会承受能力的基础上,提出了两种调整方案。
方案一:现行实际标准与拟调标准对比表
方案一:优化专业学费结构,实行政府定价。拟调整学费标准后部分专业维持原标准不变,专业学费标准比现行实际标准提高在0-27.27%之间;其中,应用型本科收费标准维持不变,文史类(不含外国语言文学类和体育学类)专业调整幅度较低,艺术理论类、理工类调整幅度较大。现行实际平均学费标准为 5066.70元/生·学年,拟调整后平均学费标准5656.29元/生·学年,比现行平均学费标准上调11.64%。
方案二:现行实际标准与拟调标准对比表
方案二: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各校均以现行实际学费标准为基础,每个专业最高上浮不超过一定幅度。根据各校上一年不同专业录取比例和实际招生比例的实际情况,除应用型本科专业学费仍维持不变外,各专业学费在现行实际标准的基础上调整幅度在2.9%—20%之间。各校现行实际平均学费标准为5066.70元 /生·学年,如果各校均按照最高幅度上浮后,则最高平均学费标准为5656.75元/生·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