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6日讯(记者杜润涛)今日从海南省考试局获悉,2016年全省公办乡村小学教师定向免费培养师范生(简称定向免培生)招生计划为:小学教育专业200人,本科层次,学制四年,培养院校为海南师范大学。
据了解,报考公办乡村小学定向免培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考生符合2016年我省高考不限制报考批次的条件,且本人具有定向培养市县户籍的高中应届毕业生; 2、热爱小学教育事业,志愿从事乡村小学教育工作,承诺毕业后到定向市县(区)乡村小学任教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满后在本省从事教育工作不得少于5年; 3、具有较好的普通话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从事小学教育工作的身体要求。
乡村小学定向免培生填报志愿的时间与我省本科提前批填报志愿同时进行,符合乡村小学定向免培生报考条件的考生,既可以在本科提前批所设置的6所院校志愿中单独填报实施定向免培生计划的高校志愿,也可以根据本人的选择按志愿顺序同时填报在本科提前批招生的其他院校志愿。具体时间详见我省高校招生填报志愿公告
省考试局指出,报考乡村小学教师定向免培生的考生,除参加高考外,还须参加汉语口语表达能力面试。省考试局根据各市县2016年定向免培生计划和生源范围,在填报乡村小学定向免培生志愿且高考成绩达到我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定向培养市县(区)免培生计划数1:3的比例划定各市县(区)乡村小学教师定向免培生面试入围分数线。入围考生须于7月1日到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参加由海南师范大学组织的小学教育专业汉语口语表达能力面试,面试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
公办乡村小学教师定向免培生的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提前批进行,与其他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高校一起实行梯度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省考试局根据海南师范大学提供的乡村小学教师定向免培生面试合格名单、生源范围、考生志愿顺序,按招生计划数1:1.2的比例和高考成绩从高至低分给学校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考生。如定向培养市县生源不足时,经定向培养市县同意,面向经面试合格且未被录取的其他市县考生征集志愿,所空缺计划从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中按高考成绩从高至低分补充投档。
据悉,公办乡村小学教师定向免培生录取前,考生本人应与海南师范大学和定向培养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海南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协议书》(另文印发),考生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共同签订。考生本人或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不签署协议的,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