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召开的海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称,从2016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这项改革涉及全省8万多名中小学教师的切身利益。
据悉,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分为准备阶段(2016年1月至2016年7月)、实施阶段(2016年7月至12月)、总结阶段(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三个阶段。
12日上午,海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在海口召开。会议总结海南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对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记者从会上获悉,海南自2012年在海口开展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很好成效,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合一和正高职务的设置,破除了中小学教师职业发展的“天花板”;新制定的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更注重师德表现和教学一线、注重教学实绩,对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从今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用两年时间努力实现常态化评审,实现新制度完全入轨。
会议指出,这次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涉及海南8万多名中小学教师的切身利益。各市县、各中小学要全面落实中小学岗位设置,打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评审与岗位聘用相结合的基础;要严格教师职务(职称)评价标准,积极探索教师评价的方式方法;要让优质师资配置向乡村和薄弱学校倾斜,推动中小学教师合理流动;要确保平稳过渡妥善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和环境,确保改革有序进行。
截至目前,海南正高级教师总量为31人(含2012年已分配海口市的5个名额),在很大程度上破除了中小学教师职业发展的“天花板”。
当前,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已经在海南全面推开,省人社厅、省教育厅于8月11日发布的《关于印发海南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名额分配方案的通知》,可以说是为该项工作取得了“开门红”。
方案规定,要确保每市县(不含区级)分配1个以上正高级教师,厅直属中学、省高校和科研机构附属中学等(下称“省属学校”)共分配1个以上正高级教师。在保底基础上,按中小学教师总数及我省高级岗位总数的比例确定各市县、省属学校的正高级教师具体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