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秋海口中小学收费标准出炉
义务教育阶段免除杂费、课本费、信息费、作业本费等;海南侨中、海口一中学费420元
南国都市报8月24日讯(记者许欣)今年秋季学期快要开学了,海口市教育局、发改委和财政局近日联合下发2016年秋季学期海口市中小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
根据规定,今年秋季学期,在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除杂费、课本费、信息费、作业本费等。高中阶段的学费,除海南侨中、海口一中、海口实验中学、琼山中学这四所省一级学校为420元/学期/生外,海口二中、海口四中、海口十四中、长流中学、海港学校、琼山侨中、灵山中学均为350元/学期/生。义务教育阶段、高中、职业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住宿费按有关文件执行。为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海口市还公布了价格举报电话。
对违反规定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搭车收费和不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的学校将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追究学校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价格举报电话:
海口市物价局12358
海口市教育局:68724590
秀英区教育局:68661609
龙华区教育局:66568640
琼山区教育局:65821238
美兰区教育局:65351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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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秋开学将督查学校救灾防灾情况
南国都市报8月24日讯(记者许欣)省教育厅今天下发通知,决定于8月25日至9月14日开展2016年秋季开学暨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导检查,督查范围涵盖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兼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高等院校,特别关注寄宿制学校、乡镇学校、村小和教学点。
督查重点包括:开学条件保障情况、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情况、规范办学行为情况、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国际学生管理服务工作情况、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等其他重要工作。
根据要求,8月25日至9月1日,各市县各学校对照相关要求开展自查,一是全面梳理排查各项开学条件保障情况,建立问题清单,逐项及时解决;二是市县教育行政和督导部门领导干部要带队督查,重点检查因今年8号台风“电母”受灾的学校、基础薄弱学校、农村偏远学校、农民工子弟学校,了解真实情况,解决实际困难。特别是救灾情况和防风防灾预案的准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