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筑家院,重建书院
孟儒定早年博览群书,究心诗赋,兼优书法,《崖州志》称其“年二十应试,尊隶州州同,不以是,取入州(崖州)学”,后赴琼台书院游学,师从云澹人邱宇田先生,深得器重,岁科均列前茅。科廷试后,补复教谕,遇缺尽先选用。奈何仕途多滞,遇缺偏难转补,其后居家养志教授于乡,历掌十所书院课艺,无仕而以拔贡待遇终。其学术谙深、内行尤笃、勤俭善诱,“名士多出其门”。
由于孟儒定在地方的影响和功绩,深得官方器重和民间敬重,朝廷予以嘉奖,赐匾赏银,生前诰授奉政大夫、晋授承德郎、候补福建直隶州州同,保举正五品衔。虽然拔萃后的孟儒定并没有升迁官阶,但他是“候补福建直隶州州同、遇缺尽先选用教谕”,即似于官而异于官、近于民又在民之上,其在乡间具有特殊身份和独特地位。
孟儒定因以勤俭起家,致力垦荒,渐臻富有,营筑规模庞大的拔贡家院十幢。这是琼南民居崖州合院代表建筑之一,海南省内专家曾专门进行实地考察。
拔贡家院座落于十所村北坊,原先共有10幢的砖瓦木式三合式院落,幢幢相连,幢幢相同。每幢前面是前一幢的后壁,正面是正屋,两侧有小门楼、横房,院落中有一露天旷地,谷仓库和厨房前有天井。
孟儒定原配何安人,续配吉安人,生五男六女,每男住两幢三合院落。罗英莲说,因为家庭大,尚未分家用餐时需鸣钟通知,三代人围拢进食。
上世纪50年代,孟儒定故居被没收分给农民,1970年代被毁了两幢,此后又陆续被毁损,现保存较为完好的有五幢。改革开放后,古宅已归孟拔贡后人居住。
孟儒定治家甚严,督子严读,而处人又甚宽,怜孤恤寡,尤以教化乡民、泽被乡里为己任,如营祖祠、修文庙、设学田,诸凡义举,数不胜举。孟儒定以学、行名噪一时。
清咸丰年间,崖州四区有两所书院,一所是乐罗“德化书院”,另一是“十所书院”。十所书院的前身是十所文昌社学,同治乙丑年(1865年),社学(文昌庙)因岁久倾颓,雨漏淋湿,多处出现了坍塌的迹象,这让孟儒定焦心不已,决定筹资修建。
光绪乙亥年(1875年),他倾以首院事与乡人会商,决定重建学宫,历时两年,于光绪三年丁丑(1877年)仲春竣工落成,孟儒定亲自撰写《重建十所书院记》一文并勒碑石一块,永垂后世。
《孟氏族谱》记载,十所书院座北向南,为三进格局,四周砌围墙。第一进两间,向南并排楼式门,大门悬横匾“奉先第”正楷字;第二进为正中大厅一间,厅内挂匾,匾刻“双拔萃”,意指孟氏出了孟文震和孟儒定两位拔贡;第三进屋共六间,中为大厅,厅内陈列历代祖先神位,厅堂两侧厢房四间,厢房东面偏后有一楼,楼沿前是天井。
学子来自九所、罗马、中灶、新庄、抱旺和龙浩等地区,教师由乡绅推荐任教,经费由学生付给。民国时,崖县县府曾派人亲临督学。1934年改为十所初级小学,1948年起由人民政府调派公办教师,1969年末,十所初级小学迁新址后被毁。
(编辑:吴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