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海南省教育厅正式公布《2017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实施办法》。《方法》明确,我省2017年高考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26日至12月30日。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设文史类、艺术文类(以下简称:艺术类)、理工类和体育理类(以下简称:体育类)共四个科类(我省不设艺术理类和体育文类),考生在报名时需选择其中一个科类报考,其中2017年我省合并原本科第一批和第二批为本科A批,原本科第三批改为本科B批。
本省户籍报名条件
四种条件不受报考批次限制
据介绍,符合以下四项条件之一的本省户口考生,2017年可以在我省报名并且不受报考批次限制:(1)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常住户口3年以上(含3年,从2017年8月31日往前推算),有固定住所和省教育厅认定的我省高中阶段学籍,并在我省学校修满学制规定的年限。(2)高中阶段在我省以外的学校借读的人员(以下简称:“省外借读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户口3年以上(含3年,从2017年8月31日往前推算),有固定住所,本人小学或初中在我省学校毕业,同时参加了我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取得高中阶段的学籍,并在省教育厅办理了借读确认手续。(3)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户口,其法定监护人属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认的引进优秀人才(以下简称:“引进优秀人才子女”)。(4)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户口,其法定监护人属驻琼副军级以上部队的政治部门确认的驻琼部队现役军人(以下简称:“驻琼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户口,但不符合(1)、(2)、(3)、(4)项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我省报名,但只能报考本科B批(2017年我省合并原本科第一批和第二批为本科A批,原本科第三批改为本科B批,下同)和高职专科学校。
五类人员不得报考
《方法》明确,以下五类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高考。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异地高考报名
“3个6”“2个12”不受报考批次限制
在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以下简称:“异地高考”)的报名上,“3个6”“2个12”不受报考批次限制。(1)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并连续居住满6年;本人初一到高三年级在我省学校有学籍并连续在我省就读6年,同时在我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按规定参加我省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满6年,即符合“异地高考3个6”的考试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不受报考批次的限制。(2)考生本人小学一年级到高三年级在我省学校有学籍并连续在我省就读满12年,同时在我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且就读期间连续居住满12年,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即符合“异地高考2个12”的考生,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且不受报考批次限制。
此外,以下两种情况的异地高考考生受报考批次影响。(1)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并连续居住3年以上(含3年)不满6年;本人初中阶段在我省学校就读并毕业,参加我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取得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籍并连续在我省就读满3年,同时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 并按规定参加我省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3年以上(含3年)不满6年,即符合“异地高考3个3”的考生,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但只能报考本科B批及高职专科学校。(2)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本人在我省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读经历,并取得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即符合“异地高考3个有”的考生,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但只能报考本省的高职专科学校。
“异地高考”的考生及法定监护人在我省的居住时间和考生在我省的就读时间,从2017年8月31日往前推算;考生法定监护人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的时间,从2016年12月31日往前推算。
考生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依据《方法》,所有考生均需提交如下材料:(1)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考生本人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在同一居民户口簿上的,需提交法定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并经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确认,证明两者关系及说明“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在同一居民户口簿上原因的证明书,或提供考生本人出生证。(2)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仅可报考本科B批和高职(专科)学校的本省户口考生,可不提交法定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与参加基础会考时填报的信息不一致的,需提交所在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更改姓名和更改身份证号码的证明。(3)本人的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尚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应届考生,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其中,本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的应届考生由毕业学校向所属市县招生办出具有学校校长、年级长、班主任签名确认并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名册。(4)《2017年海南省普通高考报名材料清单及诚信承诺书》。
在本省普通高中毕业的往届生、“中职生”、“省外借读生”和在省外学校毕业的其他应往届考生需另提交如下材料:(1)本人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的学籍材料。(2)《2017年海南省普通高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往届生需提交)。(3)《2017年海南省普通高考“中职生”报名资格审核表》(“中职生”需提交)。
符合“异地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还需提交以下材料:(1)考生及法定监护人在我省居住的材料,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或《暂住证》或经暂住地派出所确认的暂住地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同时证明考生和法定监护人的关系)。(2)考生本人在我省就读的学籍材料符合“异地高考3个6”报考条件、申请不受报考批次限制的需提交:海南省初级中学和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2017年海南省“异地高考”考生初中阶段学籍审查表》和《2017年海南省“异地高考”考生高中阶段学籍审查表》。符合“异地高考2个12”报考条件、申请不受报考批次限制的需提交:海南省小学、初级中学和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2017年海南省“异地高考”考生小学阶段学籍审查表》、《2017年海南省“异地高考”考生初中阶段学籍审查表》、《2017年海南省“异地高考”考生高中阶段学籍审查表》。申请报考本科B批和高职专科学校的需提交:海南省初级中学、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2017年海南省“异地高考”考生高中阶段学籍审查表》或《2017年海南省“异地高考”考生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籍审查表》,及考生及法定监护人的社会保险等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