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7日讯(记者刘骄骄)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一个人崇高社会责任感的具体体现。在海口,就有这样几名少年,她们拾金不昧的行为被传为佳话,她们高尚的品质成为中小学生学习的榜样。
面对巨款不动摇
近日,一则海口小学生拾金不昧的消息火爆朋友圈。据了解,事件主人公正是海口市第十二小学的学生黄丽萍、黄丽霞、王楠。在放学的路上,她们拾到装有1万多元现金的钱包后,主动交给了警察叔叔。
据黄丽萍回忆,钱包里有很多钱,以及各种卡、身份证等贵重物品,当时她们觉得失主一定很着急,所以第一时间交到了附近的派出所。黄丽萍告诉记者,她们从来没见过那么多钱,老师常说捡到东西一定要想办法归还失主,但她们等了很久也没见到失主,所以就找上交了到中山派出所。”“3个孩子拾到巨款上交警察的行为让我们真的感动,孩子的纯洁朴实,让许多大人自叹不如。” 中山派出所民警陈超说,“接到钱包后,我们第一时间联系到失主,失主很惊讶,没想到会失而复得。他对海口的小学生竖起大拇指,并嘱咐我一定上报学校。”
默默无闻扬美德
黄丽萍、黄丽霞、王楠3名学生的行为,让老师和家长感到无比欣慰。“她们没有主动向学校说明此事,而是民警来到学校后老师们才知道的,学校在第一时间对她们的拾金不昧进行了表扬,并号召全体同学向她们学习。现在,学校授予了3名学生‘拾金不昧好少年’称号。”大队部辅导员覃粲丹说。
记者走访了解到,海口市第十二小学弘扬美德的例子还有很多,包括放学后主动在学校门口捡拾垃圾的、勇当志愿者打扫卫生的、平时捡到钱无论数目多少都如数上交老师的……十二小校长马伟告诉记者,对于小学生来说,好的品德远比成绩更重要,十二小一直注重学生品德和习惯的培养,从学生生活实际出发,注重养成教育,精心设计了实践活动课,使小学生养成良好的品德习惯。马伟表示,3名学生的行为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成果的体现,不仅为身边的孩子树立了好榜样,也起到了很好的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