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2月15日消息(记者吴思敏)为全面推进我省教育系统依法治教,促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据介绍,2017年底前,全省各高校、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厅直属单位(学校)、省属中职学校将普遍配备法律顾问;2018年底前,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将推动落实属地普通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和幼儿园普遍配备法律顾问,实现全省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全面建成我省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体系。法律顾问可从执业律师、法学专家及各地、各校、各单位的专职法治工作人员中遴选,主要职责包括:研究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制度建设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教育重大决策研究;参与重大合同、协议的谈判及其他重大法律事务的办理,起草文本或提出法律意见;提供法治培训、宣传等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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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余冰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