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6岁的余婷,200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从华中师范大学毕业。2007年,怀揣着对教育事业的热爱,她进入海口市金盘实验学校担任数学教师,现任学校初中数学组组长,因其做事严谨、雷厉风行,学生们给她起了一个亲切昵称——“余哥”。

海南:未成年人参与校园欺凌 家长赔偿最高50万元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7-04-14 10:39

  “熊孩子”校园施暴 家长要“连坐”

  未成年人参与校园欺凌 家长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赔偿金额或高达 50万元

  海口市教育局建议学生们要注意以下九点: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肖卫香)“校园”欺凌话题一直备受关注。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12日从海口市教育局获悉,在面对校园欺凌现象,学生应当有相应的对策,此外,未成年人施暴后将会承担法律责任,所有的校园欺凌都将面临民事赔偿责任,不管伤害程度如何,参与校园欺凌的未成年人家长都必须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什么是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等行为。校园欺凌是学校文明环境的毒瘤,是蒙在孩子们美好童年记忆中的一道挥之不去的乌云。

  施暴者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年就满可14量周刑岁定罪

  校园欺凌的施暴者大多是未成年人,那么这些未成年人施暴后将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海口市教育局法律顾问唐树宝认为,之所以会频频发生未成年人犯罪事件,主要原因在于普法力度不够:对于施暴者而言,其不了解违法成本;对于被害者而言,其不懂得维权。

  据《刑法》规定,对他人进行殴打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即可构成故意伤害罪,年满14周岁就可量刑定罪。首先,未成年人参与校园欺凌将会面临刑事责任。年满14周岁至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参与校园欺凌施暴于人,构成重伤及以上的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参与殴打,构成轻伤及以上的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其次,即使打人不重,只要动手就会受到行政处罚,一般会保留案底,对日后的工作和生活也会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

  所有的校园欺凌都将面临民事赔偿责任。值得一提的是,不管伤害程度如何,参与校园欺凌的未成年人的家长都必须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最高达50万以上。

  遇到校园欺凌怎么办?

  ◆一、勇敢地说“不”,鼓励学生正当防卫,维护自己生命的尊严。

  ◆二、人身安全永远是第一位,不要去激怒对方,必要时,向路人、同学、老师呼救求助。

  ◆三、不要跟随陌生人和有威胁的同学到阴暗的角落,注意保护自身人身和财产安全。

  ◆四、遭遇校园欺凌后,要第一时间勇敢地向学校老师和家长报告。

  ◆五、要注意文明交友,不要和社会关系复杂的人拉帮结派,不要随意和社会青年结交朋友。

  ◆六、沉着冷静,采取迂回战术,尽可能拖延时间。

  ◆七、顺从对方的话去说,从其言语中找出可插入话题,缓解气氛,分散对方注意力,同时获取信任,为自己争取时间。

  ◆八、上学和放学尽可能结伴而行。

  ◆九、穿戴用品尽量低调,不要过于招摇。不主动与同学发生冲突,一旦发生及时找老师解决。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来源: 商报] [作者:] [编辑:刘骄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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