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切实加强海南文物工作,省政府结合海南实际,于近日正式出台《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我省接下来的文物工作提出总体目标与重点任务。
《意见》指出,要全面准确掌握全省文物资源状况,编制并实施《海南省文物保护三年实施方案(2017-2019年)》,实现文物保护与利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法治化,使全省文物资源进一步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力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增至35处左右,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增至300处左右,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增至600处左右;完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工程30项以上,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启动率达50%以上;引导博物馆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总数达到50家以上,主体多元、结构优化、特色鲜明、富有活力的博物馆体系初步形成。(记者尤梦瑜 实习生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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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余冰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