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海南省就业局)获悉,2017年全省技师、高级技师资格鉴定工作已经开始,其中5月2日-6月1日为报名时间,7月8、9日为鉴定时间,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或各鉴定所(站)均可报名。
据介绍,此次报名申报技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本职业高级技能(含高级工,下同)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或具有相关职业的中级技能(含中级工,下同)资格;
2.具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上学历或受过相当上述程度职业技术培训达到同等水平;
3.具有高超的技能水平及解决实际问题和传授技艺的能力。
具有本职业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越级申报技师资格考核:
1.获得本职业国家一类技能竞赛前3名或二类技能竞赛第1名。
2.获得本职业省级技术革新或技术发明一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申报技师资格考核不受高级技能资格任职年限限制:
1.获得本职业国家一类技能竞赛前10名或二类技能竞赛前6名或省级技能竞赛前6名。
2.获得本职业省级技术革新三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
3.全国技术能手或海南省技术能手获得者。
4.2000年6月30日前取得本职业高级技能资格证书者。
另外,对于具有较高技艺而年龄较大的人员申报技师资格考核时,文化程度要求可适当放宽。
高级技师申报条件
(一)申报高级技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本职业技师资格证书后,连续在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或具有相关职业的高级技能资格。
2.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和高超、精湛的技艺及综合操作技能,有解决重大技术难题能力、传授技艺能力;并在工艺改进、技术攻关、技术改造以及先进技术应用方面成绩显著,贡献突出。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申报高级技师资格考核不受技师资格任职年限限制:
1.获得本职业国家一类技能竞赛前6名或二类技能竞赛前3名或省级技能竞赛前3名。
2.获得本职业省级技术革新或技术发明二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
3.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
4.2000年12月31日前取得本职业技师资格证书者。
申报程序
申报程序:
个人申报→单位推荐→资格审查→发准考证
(一)个人申报。申报技师、高级技师资格考核,必须由本人向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学历、职业资格证书、工作成果和业绩证明以及个人技术工作总结。
(二)单位推荐。所在单位对申报人进行职业道德和工作业绩考核后,选定符合条件的人选,填写《海南省技师资格考核审批表》或《海南省高级技师资格考核审批表》(表格可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hnjy.gov.cn/),并向所在市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鉴定所(站)推荐。
(三)资格审查。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对本市县各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业技能鉴定处复核。
(四)发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市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准考证,并到指定的考核点考核。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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