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教育公平,24日,海南省教育厅发布了《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和新生学籍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从2017年中招开始,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之前的相关优惠照顾政策将停止执行。
2017年全省计划招收普通高中新生56726人。其中,报名总人数达103054人,比计划超出46328人。
相关加分政策停止执行
今年4月21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要清理和规范加分项目,大幅减少、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
根据要求,海南省教育厅2017年2月24日印发的《海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中关于“初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3人以上(含3人)艺术竞赛二等奖以上或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集体项目前3名(上两场以上)的考生加5分”的优惠照顾政策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停止执行。而学生的体育、艺术特长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供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参考。
新生须按时办理入学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强调,普通高中学校在当年秋季开学10个工作日后不再录取新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应及时通知录取本校的学生按时办理相关入学手续。学生因故不能按期到校注册的,开学前可向学校申请延期注册一次,延期注册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对开学后两周仍未到校注册且未办理延期注册手续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由学校在省中考管理系统上作“挂起”操作(民办学校自费生作“退档”操作)。“挂起”的学生,其余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接收入读。
省教育厅明确规定,严禁普通高中学校超计划招生,严禁普通高中学校低于当年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招生。除按规定正常办理转学手续、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手续或外国籍学生注册等手续的学生外,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接收未参加我省中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学生或被中职学校录取的学生就读。
省中考管理系统录取相关功能关闭后(一般为每年9月底)15个工作日内,招生部门负责从省中考管理系统中下载普通高中录取名单并移交学籍主管部门,学籍主管部门负责将录取名单整理成规定的格式导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按操作流程为普通高中新生建立学籍。学籍建立完毕后,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在10月底前组织开展一次新生学籍“人籍一致”核查,严格按照中招录取结果复核普通高一新生学籍,严禁出现“空挂学籍”、“借读”等人籍分离行为,坚决清退无学籍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