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6月5日印发通知,对高考考试安全工作作出要求,表明将严密排查考试安全隐患,依法严厉打击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替考和群体性考试舞弊行为,重点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考场内外串通作弊、替考和有组织的团伙舞弊等严重违规违法行为。
省教育厅指出,各市县高校招生委员会是本考区内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安全、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考试安全第一责任人,要逐级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高度重视招生考试队伍建设,结合当前考试安全的形势和特点,加强对涉考工作人员的全覆盖式教育培训,重点强化职业道德和法纪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做好考试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有针对性地开展考务培训。
各市县教育局要进一步强化市县招生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在考试环境综合治理方面的作用,完善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综合治理考试环境;要联合公安、工信、工商、环保、住建、综治办等有关部门,继续深入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和“打击替考作弊”等四项专项行动,严密排查考试安全隐患,依法严厉打击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替考和群体性考试舞弊行为,重点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考场内外串通作弊、替考和有组织的团伙舞弊等严重违规违法行为;要加强标准化考点的日常维护和升级,完善考生身份验证系统、作弊防控系统、考场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提高技术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