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教育厅转发了《关于做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省教育系统必须高度重视抓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认真总结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情况,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少年都能入学。
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县教育、残联部门要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纳入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整体工作,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制定具体的招生工作方案。要会同卫生、民政等部门,建立残疾儿童少年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认真组织开展调查登记、建档造册,按照“一人一案”的要求,落实好各项招生工作。同时加强条件保障,做好解疑答惑工作,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少年都能入学,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