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今年本科A批院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仍有部分学校生源不足。为完成招生计划,我局决定组织考生征集志愿。具体安排如下:
一、征集时间
7月19日23:30—7月20日15:00
二、有关说明
(一) 生源不足的学校名称、专业名称及剩余招生计划数详见附表1,不列入表中的学校或专业不能填报。
(二)处在“自由可投”(即考生档案在库)状态且投档成绩达到本科A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除限制报考本科A批的考生外),均可自主决定选择填报本科A批普通类招生院校、地方专项计划(须在我局网站公示符合报考地方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方可填报)及本省高校联合办学专业的征集志愿。
(三)填报本科A批民族班和预科班征集志愿的条件、投档程序和办法详见《2017年填报志愿指南》第5页说明。投档成绩在各有关预科招生高校的本科A批平行志愿投档分数线下80分以内的考生,可以填报预科班志愿;投档成绩在各有关民族班招生高校的本科A批平行志愿投档分数线下40分以内的考生,可以填报民族班志愿。填报烟台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的考生,须为经审核符合边防军人子女资格的考生,且投档成绩在本科A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80分以内(以上有关民族班和预科班投档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见附表2)。
(四)在征集志愿投档后,按平行志愿的投档办法进行检索和投档。首先本科A批普通类招生院校平行志愿投档,其次对地方专项计划平行志愿投档,再次对本省高校联合办学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最后向民族班和预科班招生院校投档。如果考生在某一类别招生院校志愿表中的志愿被检索投档,则其在剩余类别的招生院校志愿将不再检索投档。
(五)处在“预录取”状态的考生,高校已确定录取,不再填报征集志愿,自行填报的征集志愿将不再作为投档的依据。
(六)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仔细查阅《填报志愿指南》和相关院校的招生章程,了解志愿院校和专业培养性质、对相关学科和身体的要求,以及注意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的收费标准后,再认真填报志愿。
(七)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凭本人报考卡号和报考卡密码登录我局网站的“征集志愿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征集志愿。逾期不填报的视为自行放弃填报征集志愿资格。未符合以上相应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所填报的征集志愿不作为投档的依据。
海南省考试局
2017年7月19日